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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央行反洗钱现场监管中存在的难点及建议

  • 投稿周楷
  • 更新时间201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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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众所周知,近年来出现的洗钱现象越来越多,严重制约了我国金融行业的有序发展。反洗钱工作作为打击洗钱工作的主要手段,成为了当前备受关注的热点。作为国务院规定的主要反洗钱行政部门,央行反洗钱责任重大,而基层央行反洗钱现场监管过程中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难点众多,需加以分析与探究。

【关键词】反洗钱基层央行现场监管难点对策

一,现阶段基层央行反洗钱现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难以获得监管对象信息

央行在反洗钱工作的推进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主要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央行可以对辖区内的诸多银行业机构、保险机构和证券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然而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因为证券业以及保险业的行业监督机构并没有在地市以下设置派出机构,所以金融监管部门无法进行建立。如此一来,基层央行并无法获取包括证券机构与保险机构在内的相关信息。这种发展趋势下,基层央行即便想要进行反洗钱现场检查,也无从下手。

(二)难以调阅相关检查资料

近几年社会与经济不断发展的条件下,我国金融机构的业务趋向于集中化与电子化,使得金融机构的大多数业务都集中在总机构之中。长此以往,基层央行逐渐会演变为业务终端[1]。基层央行开展反冼钱工作时,因为缺乏纸质的原始凭证,所以需要通过电子影印系统进行查看,或者需要在反洗钱工作开展的前几日将相关的原始凭证、报表等资料统一调取。这样不仅会延长检查的时间,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检查的难度,对整个现场检查的工作效率造成影响。

(三)难以对身份识别责任进行追究

前几年虽然我国颁布了(淦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并且对金融机构的客户身份识别进行了一定的划分,但基层央行开展反洗钱工作仍旧存在难以对身份识别责任加以追究的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针对财产保险投保企业而言,虽然在规定中明确指出,签订合同时需要对规定金额以上的保险投保人以及被保险人、受益人进行身份信息的核对,但是没有进一步明确指出客户需要保存哪一方面的身份资料。因此在现实操作中,经常会出现基层央行无法对客户资料不完整采取依法认定的现象[2]。

二是对于业务关系续存期间的身份识别责任,规定中同样明确指出,我国金融机构需要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还要对客户的经营活动加以关注,对客户的信息及时更新等。然而很多情况下金融机构业务系统并不会自动对身份认证已经过期的客户进行提示,并且在业务办理中也没有按照相关的要求对客户的身份进行核对,所以也提高了追究身份识别责任的难度。

二,基层央行反洗钱工作现场监督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反洗钱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

相关规定指出,银监会以及证监会等机构均需要履行反洗钱监督与管理的重要责任。然而现阶段因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各类证券机构与保险机构在反洗钱监督与管理工作中投入的精力不足。虽然有一些机构已经跟随时代发展的要求制定了反洗钱内部控制与组织机构,但是从整体来看,这部分人员基本上都是兼职做这项工作,缺乏全面的制度与规定的约束[3]。所以在新时期基层央行需要从现实角度出发,将反洗钱行政主管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对各个部门在反洗钱工作中的责任加以明确,针对性的构建切实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操作性和创新性。

(二)加强对基层央行反洗钱工作的指导

无论从宏观角度还是微观角度分析,均可以清楚的了解到现阶段基层央行开展反洗钱现场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难度比较大。检查人员的力量薄弱,并且会受到其它因素的影响。这种情况下,建议上级部门积极做好对基层央行反洗钱工作人员的培养,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技能。与此同时还要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合作,全力支持基层央行开展的各项检查项目。这样会真正便于基层央行开展反洗钱工作,优化与创新现场检查的实效。

(三)构建有效的反洗钱现场检查环境

违反反洗钱法律规定的行为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处罚力度需要严格按照事实进行确认。从经济角度分析,最低处罚额度20万元也是比较高的。这个处罚金额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难以执行。与此同时,诸多基层央行为进一步落实“情法并重”,会将处罚的标准降低。如此一来虽然降低了执法部门的执法难度,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反洗钱工作的执法环境呈现出混乱的现象[4]。所以要针对实际发展的情况对法律规定中比较模糊的概念加以分析,对反洗钱违法行为进行详细的说明,严格按照相关程序与规定对反洗钱现场检查工作加以规范处理,真正为基层央行有序工作奠定基础。

(四)制定完善的激励政策

现阶段金融机构对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不高是因为反洗钱工作无法带来收益,甚至还会影响收益的实现。面对这一困境,不仅要颁布有效的法律法规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职责加以明确,基层央行还需要从现实出发,构建反洗钱工作激励机制,对具有洗钱行为的可疑金融机构进行全面监测分析,对及时准确上报反洗钱工作进展情况的金融结构给予一定的奖励。这样应该能真正提高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不断健全反洗钱运行机制,真正提高基层央行反洗钱现场监管水平[5]。

参考文献

[1]杜华枝.目前反洗钱现场监管的难点及建-[J]内蒙古金融研究.2013.03:70-72

[2]盖慧珍.对基层央行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J].时代金融.2013. 21:140.

[3]张思莲.基层央行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J]时代金融,2012,24:277.

[4]姜宝山.由风险监管理念对基层央行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的思考[J].黑龙江金融,2012,12:63-64

[5]苏贵军由风险监管理念对基层央行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的思考卟财经界(学术版),2015,22:279+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