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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周易》蒙卦异文考辩

  • 投稿王启
  • 更新时间201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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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

(西南民族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四川 成都 610041)

摘要:《周易》流传两千余年,儒家尊其为群经之首,道家奉其为三玄之冠,可谓是大道之源,其中蒙卦被誉为中国古代教育思想的滥觞,因此准确认识蒙卦对今人而言具有有重要教育意义和重大理论价值。我们认为,对蒙卦认识存在偏差的根本原因在于异文。本文通过对楚竹书《周易》与帛书《周易》、今本《周易》经文进行比对,试图在对又(有)、躳(、躬)、尨(蒙)、僮(童)、(擊)这5组异文的字形、字音、字义进行考辨的过程中揭示一些人们一直忽视或未准确认识的问题,探求蒙卦卦辞的准确意义,恢复其本来面貌,从而在文字学的角度为易学研究者提供一种新的思路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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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简帛;周易;异文

中图分类号:H10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3-0112-04

近年来,民间易学大盛。所谓易学,主要讲象数和义理两类,与古人相似。但由于其不重视语言文字,就对一些尚存疑的卦辞或望文生义,以求经义能够勉强讲通,或穿凿附会,彰显儒家伦理。因此要想厘清经义,就必须从文字学的角度对存疑卦辞进行考辨。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周易》(以下称楚竹书《周易》)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一部《周易》。楚竹书《周易》的出土为我们了解、研究先秦时期的文字提供了可靠的文物数据。《周易》流传两千余年,儒家尊其为群经之首,道家奉其为三玄之冠,可谓是大道之源。其中蒙卦被誉为中国古代教育思想的滥觞,因此准确认识蒙卦对今人而言具有有重要教育意义和重大理论价值。我们认为,对蒙卦认识存在偏差的根本原因在于异文。本文通过对楚竹书《周易》与帛书《周易》、今本《周易》经文进行比对,统计出这三个版本《周易》蒙卦中的异文共计11组(重复计为一组),依序为:晶(三)、又(有)、躳( 、躬)、亡(無)、(攸)、尨(蒙)、吝(閵)、僮(童)、 (擊)、 (禦)、 (寇)。其中晶(三)、亡(無)、 (攸)、吝(閵)、 (禦)、 (寇)这6组异文前人已有精辟的训释,我们不再赘述。文章试图在对又(有)、躳( 、躬)、尨(蒙)、僮(童)、 (擊)这5组异文的字形、字音、字义进行考辨的过程中揭示一些人们一直忽视或未准确认识的问题,探求蒙卦卦辞的准确意义,恢复其本来面貌,从而在文字学的角度为易学研究者提供一种新的思路和看法。

一、又躳(有 、有躬)

濮茅左先生在释文考释中认为:“‘又’讀為‘有’。‘躳’,古‘躬’字,《集韻》:‘躳’,《說文》:‘身也’,一曰‘親也’,或从弓,又姓’。”[1]训“又躳”二字为“有躬”,与今本同。

“有躬”语出爻辞“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无攸利”[2]。何谓“不有躬”,始终没有定论。古今学易之人对此各有说辞,例如:

見剛夫而求之,故曰不有躬也。(三国王弼《周易注》)[3]

今先求於夫,是為女不能自保其躬,固守貞信,乃非禮而動。(唐孔颖达《周易正义》)[4]

六三陰柔不中不正,女之金夫而不能有其身之象也。占者遇之,則其取女必得如是之人,无所利矣。金夫,蓋以金賂己而挑之,若魯秋胡之為者。(南宋朱熹《周易本义》)[5]

马其昶:二曰納婦,三曰勿用取女,此皆為主婚者之辭。白虎通云,禮保傳記曰,僅為子嫁娶,必擇世有仁義者,男不自專娶,女不自專嫁,必由父母,須媒妁,遠恥防淫佚也。(马振彪《周易学说》)[6]

诸家阐说,都受到了封建帝王独尊儒术的影响。尤其朱熹作《周易本义》,更是为彰显儒家伦理不惜曲解经意,实难令人信服,遑论后世更有学术数易者自更其句读为“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

通过爻辞,我们可以确定“见金夫”这一行为是发生在结婚之前的。对于上古先民而言,婚前见金夫而先求之,与能否自保其躬是没有逻辑关系的。且不论更早的群婚制、偶婚制,就是已有完备的婚制西周,婚前女求男也不违背道德。《周礼·地官·媒氏》:“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7]可见,仲春之月男女即使没有媒妁之言也可以自由结合,不仅允许私奔,甚至无故缺席还要受到官方的处罚。《诗经》中也有大量描写赞美男女自由恋爱甚至女求男的篇章,例如:

維士與女,伊其相謔,贈之以勺藥。(《诗经·郑风·溱洧》)[8]

彼采葛兮,一日不見,如三月兮。彼采蕭兮,一日不見,如三秋兮。彼采艾兮,一日不見,如三歲兮。(《诗经·王风·采葛》)[9]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诗经·召南·野有死麕》)[10]

既然在“尔卜尔筮,体无咎言”的时代,人们以“吉士”称呼引诱怀春女子的男人,那么同样的时空下,断然不会认为娶一个见金夫而先求之的怀春女子是“无攸利”的事情。因此,传统的解读是值得商榷的。

我们认为,“又”字在这里或可训为“右”,表右助①义。高鸿缙《中国字例》:“字原象右手之形。手本五指。只作三者,古人皆以三表多。後借為又再之又。乃通叚右助之右以代之。久而成習。乃加人旁作佑,以還右助之原。”[11]例如小屯殷墟甲骨卜辞中有:“我伐马方,帝受我又。”[12]而“躳”字在这里或可训为“ ”,与帛书同。《說文·邑部》:“夏后時諸矦夷羿國也。从邑, 省聲。”[13]

这里牵涉到一段史家甚少提及,甚至刻意回避的上古秘史—— 寒代夏,即东夷有 氏(夷羿国)首领后羿逐太康而代夏政,后寒浞政变杀后羿而王夏的历史事件。在儒家看来这属于华夏蒙尘,夷狄问鼎,不甚光彩,是故“ 寒代夏”虽历经三代人,共计约四十年,波及十几个诸侯邦国,太史公不述一文。“ 寒代夏”最早载于《左傳·襄公四年》:“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遷于窮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脩民事,而淫于原獸。棄武羅、伯困、②熊髡圉、尨圉,而用寒浞。寒浞,伯明氏之讒子弟也,伯明后寒棄之,夷羿收之,信而使之,以為己相。浞行媚於內,而施賂於外,愚弄其民而虞羿于田,樹之詐慝,以取其國家,外內咸服。羿猶不悛,將歸自田,家眾殺而亨之,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諸,死於窮門。靡奔有鬲氏。浞因羿室,生澆及豷,恃其讒慝詐偽,而不德於民。使澆用師,滅斟灌及斟尋氏。處澆于過,處豷于戈。靡自有鬲氏,收二國之燼,以滅浞而立少康。少康滅澆於過,后杼滅豷于戈,有窮由是遂亡,失人故也。”[14]

在这一段历史中,后羿的妻子玄妻(又名纯狐)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文献中亦有所载:

昔有仍氏生女,黰黑而甚美,光可以鑑,名曰玄妻,樂正后虁取之。(《左傳·昭公二十八年》)[15]

浞娶纯狐,眩妻爰谋。(战国屈原《天问》)[16]

浞乃蒸取羿室纯狐,爰謀殺羿。(宋罗泌《路史·后记·疏仡纪夏后氏·夷羿传》)[17]

玄妻拥有乌黑浓密的秀发以及美丽的外貌,先后与三人为妻,依次是后虁、后羿、寒浞,故屈原稱其“眩妻”。《楚辞章句》:“浞,羿相也。爰,於也。眩,惑也。言浞娶於純狐氏女,眩惑愛之,遂與浞謀殺羿也。”[18]由此可见,玄妻不但眩惑寒浞,而且合谋杀害了后羿,甚至给寒浞生了两个儿子。

这样一来,我们就对蒙卦六三的爻辞得出了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勿用取女,见金夫,不右 ,无攸利。”这里的“勿用取女”以及断语“无攸利”说的不是王、孔所言女子先求于刚夫的非礼而动,也不是朱熹所言秋胡戏妻之事,更不是马其昶所言不由父母、无须媒妁的女自专嫁,而是有 氏首领后羿娶純狐氏女玄妻。玄妻见寒浞而不右助后羿,娶这样的女子自然是“无攸利”的事,因此“勿用取”。

二、僮尨(童蒙)

从古至今,“童蒙”一词往往作“蒙童”解,“童”即孩童,“蒙”即蒙昧。例如:

中人猶不覺,童蒙安能知?(晋葛洪《抱朴子·正郭》)[19]

虽三尺童蒙,亦谓彪虎生翼。(明罗贯中《三国演义》)[20]

按照老看法,这类书至多只能指示童蒙,不登大雅。(朱自清《《文心》序》)[21]

历史上也有许多儿童启蒙教育的书籍文章被归为童蒙类,有的更直接以童蒙为名,例如:南宋时,朱熹作《童蒙须知》,吕本中作《童蒙训》。但是我认为在成书于距今两千多年前西周时期的《周易》中,“童蒙”一词并非就如人们所望文生义的那样理解。

欲解“僮”字,先解“尨”字。尨字甲骨文字形为 ,《说文·犬部》:“尨,犬之多毛者。从犬从彡。”[22]后不专指犬,亦可通指毛色不纯的禽畜,例如:

無使尨也吠。(《诗经·召南·何彼襛矣》)[23]

凡外祭毀事用尨可也。(《周礼·地官·牧人》)[24]

后来,字义由于犬毛的颜色和形状杂乱而引申为泛指的杂乱貌。《集韵》:“尨茸,乱皃。謨蓬切,音蒙。”[25]例如:

尨奇無常,金玦不復。雖複何為?君有心矣。(《左传·闵公二年》)[26]

狐裘尨茸,一國三公,吾誰適從·(《左传·僖公五年》)[27]

山陰縣有五六老叟,尨眉皓髮,自若邪山谷閒出。(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循吏传·刘宠》)[28]

在这里,有些版本的《左传》将“狐裘尨茸”写作“狐裘蒙戎”或“狐裘蒙茸”。由此可知“尨”与“蒙”互为异体字不是楚竹书《周易》独有的现象。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二者不仅读音相同,字义也较为接近。

《尔雅·释草》:“蒙,王女。”[29]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云:“《释艸》云:‘蒙,王女。’又云:‘唐蒙、女萝。女萝,兔丝’。”[30]由此可知,“蒙”即菟丝子。菟丝子是一种蔓生缠绕植物,茎细长略带黄色,看似柔弱,但菟丝子生活力强,常常缠绕在其他植物之上,蔓延迅速,无根藤,以吸盘缠绕常寄宿的植物上,依靠吸收植物体内的营养物质生存。以笔者生活的新疆地区为例,不时可以在野外的树林看到菟丝子。严重时整棵树都会长满菟丝子,远远望去,整个树冠枯黄中一片花白,被菟丝子所覆盖。这种杂乱的形貌与“尨茸”的狐裘较为相似。但是,由杂乱貌引申出蒙昧的意味还是略显牵强。

属于艸部的植物似乎难以企及“蒙昧”的边界,但是作为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的动物,豕彘更容易被人类感受到“蒙昧”的意味。我们认为“童蒙”之“蒙”古字写作“冡”。“冡”字本义为饲养猪时为了防止它逃跑,用巾覆盖其眼睛。《说文· 部》:“冡,覆也。从 豕。”[31]段玉裁注云:“凡蒙覆、僮蒙之字今字皆作蒙。依古當作冡。蒙行而冡廢矣。艸部蒙,艸名也。”[32]其后因眼睛被遮蔽而引申出不明之意,与同义词“昧”联用为“蒙昧”。又因眼睛受到遮盖就会看不清事理,缺少见识,引申出无知之意。

这样,我们对“僮尨”之“尨”就有了一个清楚的认识。“尨”、“蒙”、“冡”三字皆有未明之意。“尨”、“蒙”为乱而未明,“蒙”、“冡”为覆而未明。因此,我们认为“僮尨”之“尨”作为“蒙”的异体字,表不明事理、愚昧无知之意。

在这一基础上,我们就能够对“僮”字作出准确的认识。“僮”字的金文字形为(战国·中山王鼎)。左为“立”,意为树;右为“童”,像东方木母③立于大地,似人似树,其上或为长发,或为枝条,呈迎风飘舞貌。《说文·人部》:“僮,未冠也。从人童聲。”[33]可见“僮”字本义相对于具有名词性的表示人的意义而言,表现出更具形容词性的未戴冠的状态。其金文字形中极为突出的长发飞扬貌也主要表现未冠的意思,东方木母所孕为婴儿,与朱骏声“十九以下,八岁以上也”[34]的观点差异颇大。因此,我们认为“僮”本义应该依《说文》所认为的“未冠也”,后因童子不冠的习俗而引申为未成人之称。

今本《周易》和帛书《周易》都将“僮”写作“童”。《说文· 部》:“童,男有辠曰奴,奴曰童,女曰妾。”[35]可见“童”字本义应该是具有男性和奴仆两种属性的人,与年龄无关。我们发现,在文字的发展演变中,“僮”、“童”二字本义完全互换,正好相反,这一时期应该在战国至汉代。因此我们认为楚竹书《周易》所用“僮”字完全符合当时的实际,是为本字。

至于“僮尨”之“僮”的字义,我们认为不应依后世一贯解释为儿童、幼童、未成年人,而是充分表达了其本意“未冠”。联系上下文,我们可以发现其卦辞“发尨”、“包尨”、“困尨”、“ 尨”皆为动宾结构。那么,我们就可以合理怀疑“僮尨”也是动宾结构。“僮”作动词带宾语的例子时有出现,例如:

二五者,童山竭澤。(战国《管子·揆度》)[36]

童东山之木,汲西江之水。(宋苏轼《东坡志林·四民·梁工说》)[37]

《管子》虽然成书于战国时期,但今本为西汉刘向编订,故已改用“童”字,其后苏轼亦然。《释名·释长幼》:“牛羊之無角者曰童,山无草木曰童。”[38]《释名》为汉末刘熙所作,因此其解释的应该是意义互换前的“僮”字。在古汉语中,形容词用作动词的使动用法极为常见。那么,我们就不难理解在这里用作动词的“僮”可以解释为“使……呈现出或达到未冠貌”。

我们可以想象,无论是使狐犬“未冠”杂毛,使屹立在东方大地上的空桑木母“未冠”菟丝子,还是使豕彘“未冠”冃巾,其愿望都是治理混乱、崇尚秩序、摆脱愚昧、向往光明。这就是“僮尨”真正的含义,也是《蒙卦》的精神所在!

三、(撃)

楚竹书《周易》蒙卦上九作“ 尨。不利為 ,利”。濮茅左先生在释文考释部分认为“ ”应当释为“撃”,并引用《经典释文》:“ 音计,本又作撃。”[39]即“撃”是“ ”的本字。又引《说文·殳部》:“毄,相击中也,如车相轚,故从殳軎也。”[40]即“毄”是“ ”的异写。

作为形书,《说文》未收“ ”字形。但现在我们通过出土简帛可以得知,“ ”字字形在战国乃至秦汉就已经存在。而其字义,也并非仅有“撃”一解。例如:

周家台秦简《历谱》:“乙丑,史但 (繫)。”[41]注曰:“但,人名。 ,拘禁。”[42]

尹湾汉简《博局占》:“问 者。”张显成先生释文:“‘问

(繫)者’,即占问被囚繫惹上官司的人的吉凶情况。 ,读为‘繫’,意味拘囚、拘禁。”[43]

二者皆释“ ”为“繫”,训为“拘囚、拘禁”义。那么,我们就必须从本义开始,伸明其引申逻辑。《玉篇·殳部》:“ ,係也。”[44]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释係》:“許氏既誤以從糸為从系,又誤以會意為形聲。至于訓係為絜束乃引申義,並非本義。甲骨文係字象用繩索以縛係人的頸部。”[45]由此可知,“係”本义为绳索缚繫人的颈部。《说文·糸部》:“繫, 也。一曰惡絮。”[46]可知“繫”本义为恶絮。其后二者殊途同归,或由人类束颈之行为,或由植物恶絮之形态,引申出缠缚、絜束的意义。在词义合流后,“繫”字侵占了“係”字的空间,占有了“係”字的词义。最后,“繫”字又引申出表示束颈之目的的“拘囚、拘禁”义。

在这里我们不难发现,《历谱》和《博局占》皆与占卜行为密切相关。那么我们就可以合理怀疑,作为有史以来最重要最有名的占卜大成之作,《周易》中的“ ”字也可能释作“繫”。这一解释,历史上已存一例:东汉郑玄《周易郑注》中蒙卦上九为“繫蒙,不利為寇,利禦寇”[47]。

虽然《说文》中不见“ ”字,但其后《集韵》《广韵》皆收“ ”字。《集韵》:“ ,《說文》:‘繫, 也。一曰惡絮。’一曰維也,或作 。”[48]又“ ,《說文》:‘難也。’或从心。”[49]与“撃”义相去甚远。《广韵》:“ ,攻也。《汉书》云:‘攻苦 淡’。”[50]周祖谟先生的校勘记亦未做它解。《汉书·郦陆朱刘叔孙传》:“吕后与陛下(共)[攻]苦食啖,其可背哉!”[51]通过《汉书》原文可知,“ ”为“食”义。可知其当为“ ”字,是“ ”字增附类母“口”转注孳乳而来,训“食吃”义。其引申、孳乳逻辑为: 由“拘囚、拘禁”指向牲畜而引申出“豢养”义,例如:

郡国或硗陿,无所农桑 畜。(东汉班固《汉书·景帝纪》)[52]

扩大对象范围转而指向人,引申出“食(饲)人”义。这与当时的意识形态有关,夏、周及汉的州官多称“牧”或“州牧”,意即“牧一州之民”的官员。“牧”又指春秋时最下贱的奴隶,《左传·昭公七年》:“马有圉,牛有牧。”[53]可见其地位尚且不如牛马。因此人亦可 。再由被动的“食(饲)”逆向引申为主动的“食吃”义,为实用目的,增附类母“口”转注孳乳“ ”字,专表食吃。溯源而上,可知“ ”作“攻”解非是,或为《广韵》之讹误。

通过以上考辩,我们认为在《周易》蒙卦中“ ”字可能并非“撃”的异体字,或应释为“繫”,训为“缠缚、絜束”。既然探究词义,那么我们必须要联繫蒙卦原文来阐说。

古今易学家对蒙卦多有解读,除马融、郑玄外,皆解“撃蒙”为治蒙过刚,已是公论。例如:

本義:以剛居上,治蒙過剛,故為撃蒙之象。(马振彪《周易学说》)[54]

張履祥:有以脫為順者,有以撃為順者。寇至不順,非撃無以勝之。(马振彪《周易学说》)[55]

馬其昶:童蒙宜養,不順之蒙可撃。伊尹啟太甲之蒙,有類於撃,而其志則順。(马振彪《周易学说》)[56]

我们认为,以楚竹书《周易》为力证,训为“繫蒙”亦不为过。依上文所释,“蒙”为蔓生缠绕植物菟丝子。察树冠被菟丝子所覆盖之形,若其非恶絮,孰可称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身处红尘,又如何能够参透世间万象,“僮”尽其“蒙”。“僮蒙”之后,亦难免残存几丝恶絮缠缚。

所谓“蒙者,蔽于不善,如桎梏然。”为寇者蒙,如自求桎梏。御寇者智,“利用刑人,用说(脱)桎梏”。既然蒙繫于己,智者自然顺势以“说(脱)桎梏”,“利用御寇,上下顺也”。蒙者则逆势而为,是为“不利”。此即所谓“不利为寇,利御寇。”

“繫蒙”居于蒙卦上九,上刚过中,故“僮蒙”之后,亦有蒙繫于己。契合《周易》周而复始、吉凶替易的哲学思想。在“僮蒙”治理混乱、崇尚秩序、摆脱愚昧、向往光明的伟大理想之后,亦能清醒而理性地认识到不能“僮”尽其“蒙”,需顺势而为的客观规律。也许这就是“ 蒙”的所蕴含的大智慧。

注 释:

①佑助,古写作“右助”,下文皆依古文,写作右助。

②阮元校作伯因。

③参见《汉语史研究集刊》第十三辑:钟如雄《甲骨文“东”字构形与与殷商先民的生命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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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