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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完善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

  • 投稿张永
  • 更新时间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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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元闽

(中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合肥 230041)

摘 要: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诸如建筑市场不规范、建设工程合同体系不完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等问题,极大地限制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通过加强建设领域的立法和执法、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合同体系、培育现代的合同管理机构等措施,有利于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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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合同意识;法律顾问

中图分类号:D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4)34-0116-02

收稿日期:2014-11-10

作者简介:江元闽(1964-),男,汉族,安徽合肥人,总法律顾问,从事公司法研究。

一、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概述

市场经济推崇契约精神,契约精神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精神,需要企业在市场活动中严格遵守和体现。现代企业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经济往来的,严把合同关,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企业合同管理是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打造企业品牌的重要手段。?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发展,外国建筑施工企业大量涌入我国市场,其在资金、技术和管理水平等方面较之国内建筑企业而言优势明显,对我国建筑施工行业将形成巨大的冲击。同时,我国建筑施工企业要想走出国门,踏上国际舞台,也需要高水平的合同管理。目前,国家和建筑施工行业虽对此已有一定认识,但总体而言,合同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水平偏低仍是我国建筑施工行业的软肋。因此,国家和建筑施工企业应重视合同管理,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和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市场不规范

2012年全国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35303亿元,是“十一五”期末(2010年)的1.4倍,“十五”期末(2005年)的3.9倍,产业规模持续稳步扩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显示,2013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为159313亿元,同比增长16.1%。然而由于我国相关立法明显不够完善,可操作性差,与当前建筑市场快速膨胀不相匹配,导致市场交易主体行为不规范,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均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1)当前的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是买方市场,甚至存在一些大型的建筑施工企业为了维持其相关资质而赔本赚吆喝,业主可以凭借其优势地位使承包商接受苛刻的合同条件。如盲目压价、“阴阳合同”、要求承包商先行垫资、拖欠工程款等。(2)承包商对业主采取行贿等违法手段获得工程承包权,往往容易导致工程不合格。还有些承包商任意肢解工程,擅自分包、转包工程,从中牟利。例如近期网络上爆出央企葛洲坝集团遭到网络实名举报,根据实名举报人王瑾熙提供的材料,葛洲坝集团承建的汉宜高铁项目存在被层层转包的问题,且部分项目被转包给一名无业人员王军。此后,包括王军在内的分包商因工程款陷入内讧,目前司法部门已经介入此事。

(二)建设工程合同体系不完备

我国目前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体系是以下四个合同文本为核心的示范合同体系,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合同》(GF-2011-0216)。这四个合同文本的内容仅涵盖了施工、承包、招标及设计四个方面,远远不能满足各种工程类型的需要,不适应建设工程的多样性。

(三)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

一方面,许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仍然习惯“一言堂”,对建筑施工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没有深入了解,没有使合同管理成为经营管理的必备因素,容易导致在企业经济往来中产生一些不必要的合同纠纷,为此耗费企业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又不重视对合同管理人才和团队的培养,使企业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另一方面,注重合同静态管理,忽视动态管理,合同履行监控不足。?企业在签订合同后容易将其束之高阁,容易导致合同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出现较多问题。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管理层对投标、签约工作还比较重视,但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等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三、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建设领域的立法和执法

建设工程有多方主体参与,利益关系相对复杂,只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规范的市场监管才能保证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顺利实施,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

一方面,国家要完善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立法,建立健全规范的法律体系。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国家应主要通过制定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来引导建筑合同的管理,明确立法、执法与政府管理之间的关系,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抑制建筑市场中的无序竞争。

第二,加强对建筑市场执法和监管,规范建筑行业各方主体的行为。我国法治建设起步晚,基础薄弱,执法机制还不够健全,仍然习惯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命令手段干预市场行为,契约意识和法治观念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减少不恰当的行政干预行为对正常的经济活动造成严重的影响。一些不恰当的行政干预行为给我国建筑合同制度的实施带来很大困难,与国际市场不接轨,不利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二)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合同体系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向国际市场。例如被誉为“高铁第一推销员”的李克强总理极力向国外推荐我们国家的高铁技术和设备,这让我们国家的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中铁集团这类专业铁路建设企业走向了更广阔的国际舞台,因此国家应当采取措施促使企业与国际市场更好地无缝衔接。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应当是以合同文本为基础和依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重要一步。但它只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示范文本。由于合同缔约方的不同,应当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较系统和完整的合同体系,除了业主与承包商还应当包括其他的参与主体,如总承包商与分包商、承包商与供应商等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承包方式还应当走国际化路线。国际上已经产生了如设计-采购-施工模式(EPC)、项目管理(PM)、阶段分包方式(CM)、建造-运营-移交模式(BOT)等多种承发包模式,而我国目前建设领域采用的合同方式主要是施工承包,很少有其它的承包形式。但也有类似尝试,例如北京奥运会多个场馆即采用了的BOT模式。i因此,我国建筑行业迫切需要吸收引进国外先进的承包、发包方式,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建筑市场的发展需求。

(三)培育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

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或者专业团队应当包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律顾问或专门的法务部门、项目经理。这些人由于长期与合同打交道,他们的合同管理业务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合同签订、履行的效果。因此必须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培育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

在我国民法上,法定代表人的基本含义是法人的负责人,即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人。?所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实施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当提高法律素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负责人,则首先应当加强对《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其次应当重视对合同管理人才和团队的培养。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由企业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或组建专门的法务部门统一管理合同。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企业法律顾问或法务部门要全面参与企业合同管理的工作,从谈判协商到最终履行均需参与进去,并及时了解企业合同执行的相关情况。一旦有违约情形,法律顾问或法务部门要视具体情形,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降低经济损失为出发点,及时采用协商和解、仲裁或诉讼等不同方式解决纠纷。

基于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分散施工的特点,目前大多企业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是项目建设及其管理的核心人物,对企业决策的执行效果起着重要的作用,影响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对项目经理的选拔和任用应当尤为慎重。除了对相关合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需要加强培训和学习外,还应当加强对项目经理的“充电”,使其能够适应市场变化,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四、结语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合同在经济活动中重要作用,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针对当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从国家角度而言,应当加强建设领域的立法和执法、完善建设工程合同体系;从企业角度而言,应当注重培育建立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来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从而有效应对市场风险,防患于未然,促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又好又快地发展。

注释:

i 国家体育馆“鸟巢”、国家会议中心、五棵松篮球馆等项目实践了BOT模式,由政府对项目建设、经营提供特许权协议,投资者需全部承担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在有限时间内获得商业利润,期满后需将场馆交付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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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