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化学》

投稿须知

1.除《合成化学》综合意见外,所有原告应附上作者所在部队的机密审查意见。

2.《合成化学》原稿必须论点清晰,文字精炼,资料可靠。

3.《合成化学》稿件要求:分别按顺序排列标题、作者姓名和单位、邮政编码、中间分类编号、详细摘要(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方法、结果和讨论等)和关键字(3至8个)、正文(中文或英文、图表和标题要求中的一个,与英文对比)、参考文献。请附上文后周作者介绍(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出身、职称、学位、简历或研究方向)。资助(项目批准号);作者或联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单位、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

4.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直接投稿(请发送单位证书),也可以邮寄word软件输入的软盘。

5.将MicrosoftExcel作为数据映射(包括原始绘图数据),将AdobePhotoshop作为测试映射和照片(* .tif),除插入脚本(word)外的图形文件(* .tif或*。jpg)作为附件发送。

6.原稿的缩写和符号必须在句子开头加上括号,以标记整个短语或表示其含义。

原告的测量单位应按照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公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执行。见蔡明生编成《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手册》(中国计量出版社,1988)。

8.原告正文中引用的参考文献应该是作家亲自阅读,主要发表在官方刊物上。要发表的文献和个人通讯不是作为参考文献记录的。文本中引用的参考文献的编号必须与文本末尾的文献序号相匹配,并附加方括号,放在引文的右上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