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造纸》

投稿须知

1.《黑龙江造纸》原稿的内容要有实际的参考价值,必须论点清晰,论据可靠,数字准确,文字精炼,提出参考文献。说明论文和研究室保险结果的文章通常限制在5000字,应用技术,经验摘要等3,000字。原告请附上英文文本和作者单位译名,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查看200位以内的中文摘要和150位以内的英文摘要,简要说明演示内容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以及3至8个中文和英文关键字。

2.《黑龙江造纸》文档(可用副本)必须在16张开放的纸上抄写或打印,字迹清晰。外语字母要区分大小写,上下角的字母、数字和符号位置要清晰地标记,以便写得好。测量使用法定测量单位。请在文章末尾指出第一作家的出生年份、性别、民族(汉族可以省略)、原产地、头衔、学位、研究方向。

3.《黑龙江造纸》演示文稿仅附带所需的图表和照片。照片必须清晰,插图必须用墨水在洋葱皮或计算机上绘制,数字和文本用铅笔标记(计算机也可以使用),插图一份一份,粘贴到正文中的相应位置,另一份与文笔一起制版。图形可根据宽度分为两种规格:6 . 5厘米(半段)和13厘米(前列)。

4.要节选或引用原告中其他人的作品(版权法),请按照相关规定明确原作者的姓名和作品名称及其来源,参考文献只要选择主要人物并包含即可。未公开的资料不要包含在参考文献中,必要时要陈述作者、提问和来源。参考书格式,本报按顺序编码,引用地点按阿拉伯数字排序,用方括号标出。

5.演示文稿的标题级别始终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如果不同级别的数字之间添加了点间距(即,将点添加到数字的右下角),则最后一个数字后面没有标点符号,数字后面有一个单词为空的位置写入标题,另一行写入特定内容。

6.书稿请不退还而留。收到本报征集原告的通知三个月后未收到本报采纳通知,请除双方协议之外独立处理。

7.本杂志可根据(版权法)相关规定修改和删除本稿的正文。修改内容需要得到作者的许可。如果作者不允许修改内容,请务必在出版原稿中注明。

8.稿子一经发表,即付稿费(包括电子版稿费)并赠送2本现期《黑龙江造纸》。投稿的稿子一次不要投稿超过两份。如果这篇稿子在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发表在内部刊物上,请在投稿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