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畜牧兽医》

投稿须知

(1) 《湖南畜牧兽医》原稿要求观点明确,内容真实,语言简洁。一般不应超过4,000个单词(包括图表)。科研报告和技术文献综述附200 ~ 300字论文摘要和3 ~ 8关键词。

(2) 《湖南畜牧兽医》手稿要清楚印刷或情绪,字迹要一目了然。

(3) 《湖南畜牧兽医》文字单位和符号使用国际单位和符号。

(4)文后参考文献采用标准记载形式,记载必须完整。

(5)原告请填写作者姓名、工作地点、详细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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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稿人在终审中采用,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录用原告收取一定的公告费。为拓宽学术交流渠道,本杂志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国期刊网》。如果作者的原稿被采纳,则向作者支付一次性原稿费(由第一作者收到),并赠送样品一卷(由第一作者收到)。如不同意编制这个数据库,请在发稿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