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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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稿必须是未在中外正式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本杂志严禁对一份稿子进行多次投票、多次投稿、多种多样的重复投稿。如果确认了这一事实,原告将按出院方式处理,并通知作者单位和化学教育领域相关日志。作者本人的稿子将来不会被录用。

(2)原告审查结果在三个月内通知作者,在此期间作者不得将原告投诉别处。个别稿件的审查时间可能会延长。作者决定他的号召或脱稿,通知编辑部后处理。编辑部决定录用稿子时会及时通知作者。

(3)在稿件修改过程中,稿件修改期限超过30天,编辑部有权处理稿件删除。

(4)文书自负,编辑部有权对原稿进行技术、文字修改。

(5)论文发表后,版权归编辑部所有(包括在线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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