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技术》

投稿须知

1 《摩托车技术》原稿一般不得超过5,000个字符,要避免图片、表格等内容,尽量避免用文字清晰地表达。使用图表和表格,必须清晰可见,准确地使用外语字母大小写、上下角符号和各种符号。

2 《摩托车技术》测量单位始终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测量单位。其他非规格化单位(如时钟、英制等)必须转换为法定测量单位。机械图形和电气图形必须按照最新的国家标准绘制,图形符号不能使用准确和报废的不准确的图形符号。

3 《摩托车技术》参考文献主要是公开发表的,文件引文必须标注。参考文献参考资料必须完备,包括作者(3位以上的话为前3位)、标题、标题(或书籍的出版地和出版社)、发行年、卷、期限等。

4.本文的主要作者必须提供出生年份、性别、职称、学位、研究方向和技术成果等简介。

5.贡献文件不论是否招聘,一律不贡献,给作者留下贡献文。发表的文章文策自满,拒绝了一篇稿子的复数投票。原稿投稿后2个月内未得到编辑部答复,可以自行处理。两个月内到别处投票,请务必通知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