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

投稿须知

1.《森林防火》稿件的版权属于作者,除非《著作权法》另有规定,文书由作者自己承担。签名作者的数量和顺序由作者自定义。编排过程中发生变化,必须有正式信函,变更前后必须有签名者签名,否则将影响发表。如果使用笔名,请在投稿时告诉我们本名和通讯地址。本报已经有《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篇,作者如果被录用在原稿中,将同时收录在《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如果作者不同意收录,则在向本报投稿时发表声明,否则将视为同意。

2.《森林防火》原稿论点清晰,论据可靠,数字准确,文字精炼,请出示参考资料。内容要注意保守国家机密。摘要,摘要一般不能超过3000个字。附上3至8个中文关键字和200个字内的摘要,包括背景、方法、结果和结论或讨论。附有英文文章标题、作者单位的译名、作者名称的汉语拼音等。理论研究文章还附有英语关键词和摘要。A4需要在白纸上打印的16张稿纸,抄写格子稿纸的副本或抄写,以国务院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基准的简明字体。请用国家标准GB/t 15835-199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填写数字。测量使用法定测量单位及其规则。外语要打字或用印刷体写,要标记文种、大小写和丁字体。图稿要用白纸单面墨水画,大小要比计划的出版者大两倍。照片要用光面纸印刷,要求清晰、分层。照片和照片不能有折痕或划痕,背面要记下道号、作者、文问题、上下方向。要节选或引用原稿中其他人的作品,请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指明原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及其来源,并写在参考文献中。否则,责任由贡献者承担。未公开的资料不应包含在参考文献中,必要时可以陈述文章作者和文库、出处或脚注。本杂志是参考文献的记录形式,按顺序编号,引用地点按阿拉伯数字排序,用方括号括起来。

3.投稿与否,请原封不动地保留。6个月未收到本报采用通知,除双方另有商定的人外,请独立处理。

4.原稿由本杂志编辑委员会最终审核,不论是否通过。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本杂志的责任编辑可以修改和删除原稿的正文,修改内容必须得到作者的许可。如果作者不允许修改原稿,请务必在出版原稿中注明。

5.如果发表投稿,本杂志将根据情况适度收取版税。本杂志要求持有专用许可证一年。发表后,随便支付稿费,赠送现行《森林防火》两本。贡献的稿子如果在学术会议上朗读、发表在内部出版物上或发表在其他文物上,请在贡献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