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食品药品监管情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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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食品药品监管情报研究》稿件应反映这个学科的最新进步和水平。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资料确凿,条理清晰,文句一致,文字简洁。论文、摘要和讲座一般不超过4000位,案例报告1000位以内,其馀2000位适中。作者的名字按照文句下的顺序排列。作者单位姓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注释位于同一页面的左下角。

2.《上海食品药品监管情报研究》关键词摘要论据附有大约400个字符的中文和英文摘要。应该包含以第三人称编写的结构摘要、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objective、methods、results和conclusion)的四个部分。英语摘要还必须包括问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诗歌和邮政编码。

3.《上海食品药品监管情报研究》医学名词以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查委员会(1997年更改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查委员会的名称)发表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尚未发表的人以人民健康出版社编撰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毒品名称以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卫生部药潜委员会编写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中的名称为基准,英语药品名称使用国际非专利药品名称而不是商品名称。

4.如果图表中有可以简洁说明的内容,则不需要列表。图片,表按照它们在正文中的出现顺序连续编码。表格要有三行票,没有垂直线。测量单位参考了1991年中国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本书。

5.参考文献按照本文档出现的顺序对参考文献进行编号,并用方括号在本引文的右上角标注。参考文献应该是正式出版物中发表的作品,引用的文献必须与原件验证,内容、版本、发行、页码和年份必须正确。参考文献的作者一至三人全部列出,3人以上排在前三位,后三位,追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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