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投稿须知

1.中共天津市校报的投稿必须笔迹清晰,标点准确,引文和来源必须准确准确。原告必须提供200位以内的摘要和3-8个关键字,并显示作者的实际姓名(文章签名必须是愿望)、生年月、性别、出生地、工作、职称、学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

中共天津市党校学报原谅。作者在3个月内未收到采纳通知的情况下,可以自己处理稿子。对已经采纳的稿子,编辑部只做文字和技术处理,作家自编文章。

3.据国家版权局1999年《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年称,本杂志根据新标准合并实际执行。我杂志采用的稿子认为同意本杂志的稿费标准。

4.原告直接发送给本编辑部,为防止丢失,请勿发送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