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社会科学》

投稿须知

第一,新疆的社会科学领域包括哲学、科学社会主义、政治学、经济理论和实践(以区域经济研究为主)、中亚和西亚、南亚研究、民族和宗教、法律、文化、社会学、历史等,尤其是主题的新颖性、观点创新、欢迎发掘新材料的优秀原稿。原稿一般应在10,000字以内。由于经费有限,原告不可撤销,作者是三个月内未收到期刊使用通知的可自行处理的原告。

第二,请作者在原告主页上填写关键词、中文和英文feed,并同时填写作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业务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易于联系的电话、电子邮件等。文章作者签名两人以上只介绍给第一作者。

第三,原稿应该遵守学术规范,要求作者对引用的资料和引用的出处进行认真仔细的校对。

第四,本报的引文来源全部使用页面注释(脚注),作者根据以下标记格式:提交

1.书籍显示顺序:负责人/书籍名称/出版地/出版人/出版年/页码。许怡等: 《清代外债史论》,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95页。

2.出版文档的显示顺序:作者/出版文章名称/选集编辑/选集标题/出版者/出版年/页码。例如,《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169,170页。

3.新疆社会科学古籍一般应该标明负责人、称号、权车或负责人、编名、副班级名称、权车和版本。例如,阳城: 《陆少卿墓志铭》,《龟山集》卷34,《四库全书》卷,必要时还可以在作者面前显示王朝名称。

4.日志显示顺序:作者/文章名称/日志名称/年份。永久: 《中国新疆周边地区非传统安全问题及其特征》,《新疆社会科学》 2005年第3期。

5.报纸标记顺序:作者/文章名称/报纸名称/发行日期/修订。

6.新疆社会科学杂志文档标记顺序:文档标题(使用双引号)/时间/存档/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