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俄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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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正文中的外语专有名词和术语通常需要翻译成汉语,第一次出现时必须在括号中显示外语原名。

5.外语名称,地名除了可公共使用的汉语外,其他人只能保留外语,但全文必须统一。

6.文本中的数字用法原则上都使用阿拉伯数字。但是固定词汇是例外。

7.正文中的图表和表,图表下的图表顺序和图表标题,表上方的表顺序和表标题。

8.文末参考文献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按作者姓名的第一个字母顺序排列[1]、[2]、[3].排列着。外语是按前,汉语是后,同一作家的文献是按出版时间顺序排列的。文本中未引用的文献不要涉及收入。

9.规范参考文献。请参考以下示例,注意每个项目之间使用的标点符号和顺序是否不足。在外语参考文献中,第一作者姓前面,名字后面,名字用第一个字母表示,中间用逗号分隔。非第一作者不变姓前姓后,名字用第一个字母表示;在多位作者之间使用;连接起来。外语标题、收录的期刊、报纸名称等是斜体字,实际单词的第一个字母是大写,外语论文的编名是停滞,只有第一个字母是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