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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公厕接电表,10万元电费无人缴

  • 投稿韬光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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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雪

北京郊区村民张鹏华本想为村里人办件好事,让相邻的公共厕所连接自家电表供电,却没想到由此产生了近10万元的天价电费。面对村委会拒绝承担天价电费的局面,张鹏华怒火冲天,将村委会告上法庭。主审法官邀请电力公司专业人员对涉案电表和线路进行了检查,检查后的真相让所有人哭笑不得。

村委会:公厕借村民家的电不认天价电费

今年58岁的张鹏华是北京郊区农民。张鹏华家兄弟姐妹众多,其他人都在几十年前陆续搬离了农村,转为城镇户口。在张鹏华父母过世后,除了每年的家庭聚会,张鹏华的兄姐们几乎不回村里。作为留守老家的最小的儿子,张鹏华在父母过世后,顺理成章地继承了父母留下的几十平方米的大宅院。

独自生活在大宅院的张鹏华觉得自家院子太大,只是他与妻子、孩子三人居住,实在有些浪费,而且张家院子的地理位置好,紧邻村里的繁华地带。他决定对院子和房屋进行改造,将家中的大院子隔成几个小院,又在四周的空地上临路盖起了十几问平房,分别出租。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张鹏华对外出租的房屋用途均为商用,或是租给小公司做办公场所,或是租给公司做周转仓库。总之,这些房屋日常并不住人。

张鹏华家的出租房十分火爆,一来是因为这些房屋地处农村,租金低;二来是因为张鹏华也居住在其中三间房屋里并开了一家便民超市,他能帮助租户照看出租房的动静,租户觉得很放心。

由于营业性用水、用电的价格相对较高,为了避免纠纷,张鹏华在院子里安装了一块总电表,并在总电表上分别为租户连接了13块分电表,租户可按照各自电表上显示的用电量负担电费。

2010年4月,时任村委会的干部找到张鹏华,表示出于方便村民的考虑,村里决定在紧邻集市的地方修建一间公共厕所。因为附近居住的大多是普通居民,只有张鹏华一家是按照商业用电的性质缴纳电费,而且张鹏华家的租户多,多接一根电线对张鹏华并不会产生太大影响,所以,村委会干部决定从张鹏华家连接一块分电表用于公共厕所照明。“我们会按照电表上显示的额度,由村委会负担电费,不会让你个人掏腰包。”村委会干部为了取得张鹏华的同意,肯定地做出了承诺。张鹏华觉得这是好事,自己没有任何损失,反倒让村民得到实惠,便痛快地答应了。

一年后,当张鹏华去村委会索要当年的电费时,双方因为用电量和电费的数额产生争议。村委会干部觉得张鹏华要的电费过高,张鹏华却表示这是电表上显示的数额,自己一分钱都没有多要。

村委会干部表示,用电量还须核实。张鹏华觉得电表就在那里摆着,根本不怕查,而且村里不至于为了一点儿电费赖账,因此,他并没有积极地索要电费。

随后的三年时间里,张鹏华发现连接公共厕所的电表上显示的用电量数额巨大,电费高达近10万元。电力公司派人来收取电费时,张鹏华觉得自己根本负担不起。因此,他一再催促村委会缴纳电费。在几次遭到村委会拒绝后,张鹏华无奈之下提起诉讼维权。

村民:为讨电费状告村委会

“法官您说,我这是不是好心没好报?”2014年11月25日,张鹏华一迈进法院的大门,就跟立案庭的法官一个劲儿地吐苦水。在得知立案法官并不是案件的主审法官后,张鹏华仍旧压不住心里的不满,说:“我去找村委会要电费,他们非说我讹人,说电费高得离谱。这电费别说几万元了,就是几十万元,它也是电表显示的,我能随便改动吗?”

“来到法院打官司的,都是各说各的理,咱们法院判案,注重事实,依靠证据,您回家准备材料,按照法官通知的时间来参加庭审。”立案法官嘱咐张鹏华做好出庭应诉的准备。张鹏华觉得这起官司自己稳赢。

2014年12月1日,张鹏华早早地来到法院。在庭审中,面对坐在被告席上的村委会诉讼代理人,张鹏华有条不紊地讲述着事情的始末。2009年8月,村委会在张鹏华家超市的东侧建了一座公厕,被告找到原告要求从原告超市接上220伏照明电。原告认为这是好事,就同意了。双方口头约定按表字结算电费。可是,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电费,被告却一直拖延,以至于拖欠电费高达9.9万余元。原告多次索要电费未果,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起诉至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给付原告电费,共计99035元。张鹏华还拿出一张拍着电表上数字的照片,以证明天价电费的金额并不是自己无凭无据索要的。

面对张鹏华的质问,村委会的诉讼代理人即村委会工作人员张珊辩称,被告确实在跟原告沟通后在原告家的超市接电,并约定按表字结算电费。但是,接电4年来,原告未曾因为电费的事情与被告沟通,故原告诉称其多次向被告索要电费的情况不属实。4年的电费并没有原告主张的那么多,故被告不同意支付原告超出合理范围的电费。

“咱们都是村里过日子的农民,谁也糊弄不了谁.就那个公共厕所,总共安装了两个小灯泡,就算不是节能灯泡,连续亮了4年,也不可能有9万多元的电费吧!”张珊当庭出示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显示公共厕所上方的灯泡并不大,而且是节能型灯泡。

法官:请专业人员检查确认电费乌龙

在庭审中,原、被告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为不激化矛盾,承办法官决定暂时休庭,并与公厕所在辖区的供电所取得联系,请供电所的工作人员到涉案公厕及超市现场进行检查。

庭审的当天下午,案件承办法官、电力公司专业人员和张鹏华、村委会相关人员等来到事发地。附近的村民闻讯后也纷纷前来,众人都期待解开一块公厕电表如何发生近10万元电费的谜团。

张鹏华指着显示用电量巨大的一块电表,理直气壮地对众人说:“大家看看,这就是公共厕所连接的那块电表,用电量就是这么多。我怀疑是不是公共厕所的线路接到别处了,这电是不是都干别的用途了!”案件承办法官安抚张鹏华稍安勿躁,让专业人员对线路进行检查。

经检查,谜团被解开。超市共有总电表一块,分表13块。公厕接电的分表并非为原告诉称中发生近10万元的那块电表,而是13块分表中的另外一块分表。4年来,公厕实际发生的电费为3400元。公厕发生天价电费一案水落石出。

在众人面前,张鹏华得知真相后羞愧不已,称自己并非故意将电表及电费情况搞错。村委会主任了解真相后,对张鹏华并没有进行指责,并表示会给付张鹏华公厕实际发生的电费。当天下午,被告村委会将公厕实际发生的3400余元电费送至张鹏华家中。第二天,张鹏华来到法院申请撤诉。至此,关于公共厕所天价电费一案尘埃落定。(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