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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技能培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 投稿可笑
  • 更新时间20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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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强 安阳市劳务输出管理服务处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农民工技能素质越来越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而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是解决农民工技能素质问题的有效途径。文章从农民工技能培训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入手,提出四个方面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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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民工 技能培训 对策建议

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是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要求,也是提升农民工素质、增加务工收入、实现稳定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农民工技能素质越来越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如何破解农民工技能短板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

一、安阳市农民工技能培训现状

安阳市地处豫北,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市。全市总人口441.2万人(不含滑县),其中农业人口327万人,农村劳动力202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约为135万人,目前已实现转移就业134.2万人,其中劳务输出59.7万人。2006年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以来,累计培训达27万余人次,其中2011年至2013年分别培训3.4万人、3.2万人和3.3万人(含滑县)。2014年元月至12月培训2.5万人(不含滑县)。目前,安阳市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57所(公办15所、民办42所),其中市区21所、林州市9所、安阳县6所、内黄县8所、汤阴县13所。专业设置涵盖了家政服务、餐厅服务、厨师、面点、建筑、服装、美容美发、电工、车工、焊工、汽驾、汽修、农艺、粮食作物栽培等60余个专业。

二、农民工技能培训面临的主要问题

1.培训政策措施在运行中存在落实难、操作难等难题。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部门落实培训政策措施缺少抓手、办法不多,乡镇平台基础性作用和产业聚集区管理部门作用发挥不到位,人社、农业、扶贫等部门各自为政,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合力没有形成;再加上农民工参加培训存在户籍束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农民工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定点机构组织的培训才能享受补贴。再加上农民工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对技能培训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顾眼前、轻长远等问题,主动参加培训意愿不强。

2.培训投入力度不够,培训规模小、质量不高。近年来安阳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每年培训农民工人数稳定在3万人以上,培训资金来源于就业专项资金。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最低标准C类专业每人600元核算,全年也得至少1800万元培训资金。据统计全市2011年培训34396人,享受补贴9773人,占培训总人数的28.4%,补贴资金343.37万元;2012年培训32132人,享受补贴3117人,占培训总人数的9.7%,补贴资金144.8万元;2013年培训33174人,享受补贴3289人,占培训总人数的9.9%,补贴资金150.05万元。享受补贴人数低、培训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显而易见。安阳2011至2013年年均转移农村劳动力规模约177万人,而年均培训人数约3.3万人,占转移劳动力总数不到2%,而且,培训的多数为初级技能,存在培训取证比例低、规模小、质量不高等问题。

3.培训资源布局不平衡,定点培训机构专业设置、培训方式等不适应市场需求。一是培训资源布局不平衡。优质职业培训资源大部分集中在市区,主要是以安阳市就业训练中心、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为代表的公办培训机构,以培训大学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为主,培训农民工数量不多;而全市民办培训机构和各县(市)公办职教培训机构是农民工技能培训的主体,但普遍存在师资力量弱、规模小、专业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制约着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的开展。二是培训机构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脱节、培训方式单一,不适应农民工就业技能实际需要。目前,各类培训机构专业设置与市场脱节的问题较为突出。而且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形式单一,主要以1至3个月在校集中培训为主,而集中培训耽误农民工打工挣钱,农民工参加培训意愿不强,单一的培训方式已很难适应培训工作发展的需要。

4.市场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根据对安阳产业聚集区企业的调查了解,安阳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相关政策,在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没有得到落实,开展农民工培训的企业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按照豫财社〔2011〕293号文件规定,企业录用农民工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6个月内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并继续履行合同的,可按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目前安阳市多数企业没有成立自己的培训机构,利用定点培训机构对员工培训,又存在与企业生产实际不符,而且可能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再加上农民工流动性大,企业对培训投入动力不足,普遍存在重使用、轻培养,甚至只使用不培养的问题。

三、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的对策建议

1.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加强政策制度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要统筹调配人社、教育、农业、扶贫等部门培训资源,打破部门藩篱,实现资源共享。要优化培训资源布局,加大对县(市)级以下培训机构政策支持力度。要充分发挥乡镇平台基础性作用和产业聚集区人才资源优势,促进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开展。要建立定点培训机构动态管理机制和退出机制,让有实力、有培训能力的各类培训机构参与到农民工技能培训中来。要突破户籍束缚,农民工可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实现可跨县(市)、跨地区参加培训。要创新培训方式、简化操作规程,比如允许各县区结合辖区实际,实行弹性学分制培训模式,累积够120个以上学时即可按规定申领补贴;对特殊专项培训可根据实际需要缩短培训时间,按占规定学时比例兑现补贴;要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政策措施,探索农民工自主选择社会培训机构,以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实现稳定就业即可享受直接补贴模式。要扩展培训范围,将企业在岗6个月以上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灵活就业农民工以及外地在安阳就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等纳入政策培训范围。要利用好河南省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各项政策措施,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

2.加大培训投入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的作用,增加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的比例,逐步扩大农民工技能培训规模。要落实好职业技能培训的各项补贴政策,完善农民工培训补贴方式,简化补贴流程,缩短补贴时间,提高多方参与培训的积极性。要创新培训方式,以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用工企业为主,以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委托培训、用人单位符合条件的直接培训为补贴重点,在扩大培训规模上以初级技工为主,在培训质量上以提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比例和实现就业创业为切入点,在扩大农民工培训规模和提高培训质量上实现新突破。要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的作用,促进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

3.发挥定点培训机构主渠道作用。各定点培训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一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培训教学方式。二要优化专业设置,要围绕农民工就业率高的建筑、纺织、电子三大品牌以及餐饮、家政服务等三产服务业开设专业,打造品牌专业、特色专业。三要创新培训方式,突破“集中进校”培训单一模式,走进乡村(社区)、企业、产业园区、重点项目开展培训,探索农民工技能培训新模式。

4.发挥用工企业在农民工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自主培训或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展校企合作培训,不断完善企业农民工技能培训模式。要鼓励企业依托自办培训中心或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和岗位需要,组织农民工参加岗前技能培训和在岗技能提升培训。要落实《职业教育法》和《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的要求,规范企业行为,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为农民工技能培训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