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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生艾滋病认知及职业伤害现状分析研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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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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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综述了护生对艾滋病的认知及职业伤害现状,认为在理论教学和临床实践过程中,需加强护生职业伤害培训以及艾滋病知识教育,反歧视教育,引导护生对艾滋病形成正确的疾病观念并保护自身。

  关键词:艾滋病认知 职业伤害 护生


  艾滋病又称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是由人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慢性传染病。本病主要经性传播、血液及母婴传[1]。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2018年第2季度全国艾滋病性病疫情显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AIDS患者数量连年攀升,现存活HIV感染者479991,AIDS患者340765[2]。目前艾滋病职业暴露以医务人员为主,尤其是临床护理人员占主要比例;暴露方式以针刺伤常见[3]。而护士实习生是临床护理人员的特殊人群,其认知和防护意识的培养更应引起护理教育者和管理者的重视。

  1 护理专业学生艾滋病认知现状

  护生实习后对艾滋病相关知识的知晓情况比实习前有明显的改善,但在对待艾滋病患者的态度和艾滋病病毒职业防护知识方面还有待提高[4]。艾滋病高发区护生的艾滋病基础知识的总体知晓率为79.6%,仍有部分护生错误地认为蚊虫叮咬、接吻、共用游泳池也能传播艾滋病,仅有部分护生愿意护理艾滋病患者[5]Juan M.Leyva-Moral[6]等人研究表明护理学生和教职员工艾滋病患者的护理态度主要是积极态度。在这两个群体中都发现了对艾滋病患者的一些恐惧和误解,主要是感染和对传播途径的认知不足。David Pickles[7]等人对本科护理学生通过半结构化访谈收集数据表明许多参与者富有同情心,但另一些人则认为艾滋病患者是同性恋者、吸毒者或滥交者,不值得同情。

  2 艾滋病职业伤害现状

  医务人员艾滋病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手术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带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或体液污染医务人员身体黏膜或破损的皮肤,而导致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王巧丽[8]等人研究表明引起手术人员发生职业暴露的主要原因为操作不当。实习护生是护理人员中知识和技能都相对薄弱的特殊群体,实习护生由于对手术室专科护理知识的匮乏和自我保护意识的薄弱,使之成为职业暴露的高危人群[9]。秦勤[10]230名手术室实习护生的调查表明,14.3%的被调查者认为手术室血源性职业暴露非常严重,大多数实习护生实习期间接触过艾滋病等血源性传播疾病患者。经血源性传播疾病的职业暴露主要途径是被血液污染的医疗锐器刺伤。许仙英[11]等人对1275名实习护生血源性职业暴露的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发生职业暴露例数艾滋病5,发生率7.25%。实习护生艾滋病职业防护行为能力差,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不戴手套就给患者进行采血、注射等护理操作;操作不熟练导致皮肤被接触患者的注射针头、缝合针头等刺伤[12]

  3 伤害预防现状

  实习护生由于缺乏临床工作经验,技术不熟练,发生艾滋病等传染类疾病的暴露和伤害的风险更大。韩秋凤[13]等人的调查显示,护生对伤害的预防认知水平不高,其中伤害预防基本知识和暴露应对认知得分较低。刘芷颖[14]等人的调查显示,仅有59.4%接受艾滋病等相关职业防护知识培训,其中56.2%的护生在校未接受过相关培训,55.3%的护生在实习医院未接受过相关培训。部分护生经过伤害预防知识干预培训后,护生伤害预防知识的掌握程度能有明显的提高,护生伤害发生率下降[15]。陈燕[16]的研究显示,通过健康促进格林模式干预,干预组的护生艾滋病等相关职业暴露问卷得分和锐器伤发生率降低,伤害预防干预效果好。护生的伤害预防培训能降低艾滋病及其他传染病职业暴露、伤害的发生率,因此,护理伤害预防培训显得尤为重要。

  4 艾滋病知识教育

  4.1 学校教育

  护理院校应当充分利用教育资源优势,注重提升教学深度和广度。对入校新生进行认知水平的摸底测评,针对调查结果再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对已经进入专业课学习的护生,可在护理专业课的理论学习和操作学习运用各种教学方法融入艾滋病防治知识。特别是在临床实习前,进行临床艾滋病防治知识和规范操作的培训,可减少在实习过程中艾滋病的职业暴露行为[17]

  4.2 家庭教育

  家庭对学生的影响不容忽视,护生进行艾滋病防治教育时,合理应用家庭力量,可使教育效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护生入学前对其父母进行专门的预防艾滋病教育的宣传,使父母和子女形成同伴学习模式,鼓励他们在家庭生活中共同探讨性知识、艾滋病性传播等一些有关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话题。

  4.3 实习医院教育

  护理人员培训前后在艾滋病流行情况的认识、自我防护方面、对就诊的艾滋病患者愿意提供护理服务[18]。就护理工作而言,将艾滋病专业知识的培训纳入日常培训工作中,提高对艾滋病患者的护理服务水平及护理人员自我防护能力[19]

  5 艾滋病反歧视教育

  护生大多数知道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但是对艾滋病患者依然存在歧视,特别是关系到职业暴露感染方面比较明显。学校和医院应创造机会,让他们去了解艾滋病患者,比如增加一定的课时去见习和实习,了解艾滋病患者[20]。另外,可组织班级集体活动,通过一些艾滋病患者的照片和反思性故事,让他们了解艾滋病患者遭受的社会歧视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21],使其对艾滋病患者产生同情心,增强护理艾滋病患者的使命感。


  参考文献

  [1] 李兰娟,任红传.染病学[M].8.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700-723.

  [2]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第2季度全国艾滋病性病疫情[J].中国艾滋病性病,2018,24(08):755.

  [3] 郑伯敏.医务人员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现状及对策[J].河南预防医学杂志,2018,09:654-657.

  [4] 赵静,杨土保.护生实习前后对艾滋病的认知状况调查和对比分析[J].实用预防医学,2010,17(04):797-799.

  [5] 杨帆,杨旸,周容,.艾滋病高发区护理专业学生艾滋病认知、态度调查分析[J].护理研究,2017,31(22):2767-2770.

  [6] Juan M,Leyva-Moral,Roser Terradas-Robledo,et al.Attitudes to HIV and AIDS among students and faculty in a School of Nursing in Barcelona(Spain):a cross-sectional survey[J].Collegian,2017,24:593-601.

  [7] David Pickles,Lindy King,Sheryl de Lacey.Culturally construed beliefs and perceptions of nursing students and the stigma impacting on people living with AIDS:A qualitative study[J].Nurse Education Today,2017,49:39-44.

  [8] 王巧丽,任伟,李小龙,.手术室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原因分析[J].中国医学工程,2017,25(11):4-7.

  [9] 肖美汝,陈玲.实习护生职业防护现状及对策的研究进展[J].当代护士(上旬刊),2016,10:8-10.

  [10] 秦勤.综合医院手术室实习护生血源性职业暴露及标准预防现状的调查研究[D].南京:东南大学.2017:13-28.

  [11] 许仙英,唐正利.69名实习护生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原因分析及防护对策[J].当代护士(下旬刊),2017,10:24-26.

  [12] 李保秀,侯艳荣.实习护生艾滋病职业防护知识与行为调查分析[J].中国护理管理,2012,12(02):47-49.

  [13] 韩秋凤,吴凡,林霄,.某院应届毕业护士AIDS防护意识及应对能力评估[J].海峡预防医学杂志,2016,8(22):81-83.

  [14] 刘芷颖,酒钊华,骆思华,.护理实习生艾滋病职业防护相关知识认知水平与职业防护意识的相关性研究[J].临床护理杂志,2011,10(01):7-10.

  [15] 周哲.某高职护生职业危害防护行为的认知情况与强化培训效果分析[D].长春:长春中医药大学,2016:21-32.

  [16] 陈燕.健康促进格林模式促进护生职业防护知信行的效果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13:16-27.

  [17] 瞿晓林,杨跃,尹跃兵,.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医学生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认知调查[J].实用预防医学,2018,25(02):227-231.

  [18] 雷冰,胡志萍,周雨萌,.培训前后护理人员对艾滋病认知及自我防护能力的差异性分析[J].中外医学研究,2017,15(33):94-96.

  [19] 刘晋彦.山西省人民医院护理实习生艾滋病教育效果评价[J].临床医药实践,2013,22(11):848-850.

  [20] 胡小雪,杨红莉,袁芳,.教育干预对护生艾滋病认知状况的影响[J].当代护士(中旬刊),2013,07:122-123.

  [21] Leyva J M,Mestres L,Lluva A,et al.HIV/AIDS:expression of nursing students imaginary through photography[J].Revista de Enfermeria,2014,37(06):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