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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的距离——武汉锅顶山垃圾焚烧污染事件调查

  • 投稿千里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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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锅顶山垃圾焚烧厂环境污染案可称作是中国环境污染事件的一个缩影。它发生于新旧《环境保护法》更迭的时间节点上,具有特殊的意义。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这起案件又会有怎样的命运呢?人们拭目以待。

文/陈杰

污染状况调查

锅顶山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永丰乡何家湾,距汉阳城中心位置仅两站地铁的距离。 锅顶山建有两家垃圾焚烧厂,一家是博瑞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经营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另一家是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运营的医疗废弃垃圾焚烧厂。两家垃圾焚烧厂的距离只有一墙之隔,周边是人口密集地和重要水源地。距离两家焚烧厂800米内,有两所幼儿园、一所小学和多个大型居民社区,常住人口约3万人;直线距离约600米内,有一地铁出口。

据有关调查显示,自2012年以来,两家垃圾焚烧厂周边的居民屡患呼吸道疾病,一些人不堪忍受刺鼻异味选择搬离。当地一些居民称,自2012年以来,两家垃圾焚烧厂违背环评要求,涉嫌违法试运行,每天焚烧上千吨以上未经分类的生活和医疗垃圾,造成环境污染。在焚烧厂的不同方向,都能闻到刺鼻气味。白天,该区域的异味稍轻,当夜晚来临时,刺鼻的气味尤其明显。

1月10日,据居住在距离两家垃圾焚烧厂约350~600米的住宅小区昌南花园内的居民岳先生反映,小区原有400多户居民,目前有一半住户因不堪忍受异味而选择了离开。该小区居民家的房屋有一面朝向垃圾焚烧厂。为了防止异味和粉尘入室,居民们在该侧窗户上采取了措施,双层玻璃、双层窗帘、塑料膜封窗……有的居民甚至直接用玻璃胶将窗户彻底封死。

65岁的黄望生家住在这个小区内,他家只有背向垃圾厂的阳台窗户可以打开换气,其他的窗户全被他用塑料膜密封住。即便如此,他还是经常在每天凌晨时分被刺鼻的气味呛醒,即便用被子裹住头也无济于事。实在扛不住了,他就和老伴儿在深夜跑出去,“那味道难受得都想让人撞墙”。后来,他和老伴儿都被查出患有咽炎、肺部疾病。

住在同一小区内的居民黄先生有一个6岁的儿子。入住小区后不久,孩子被医院查出患上罕见的过敏性气管纤维母细胞瘤。全家前往许多大城市的医院求医,但孩子的病一直不能治愈。“儿子每次发病时,咳着咳着就开始喷血,几次都差点儿没抢救过来。”他说。他和妻子也患有鼻炎、咽炎等呼吸道疾病。有医生表示,他们的所在环境可能是诱发疾病的原因。小区内很多人常年使用治疗呼吸道疾病的药物。他们得到的医生建议是尽快搬离污染区。

专家与执法者各执一词

2013年年底,中央电视台某栏目报道锅顶山焚烧垃圾污染事件时,记者展示了一份芳草苑小区居民统计的死亡名单。2013年1N 11月,小区内有8位居民因患肺癌、肝癌、淋巴癌等相继去世。该小区的地理位置距离垃圾焚烧厂的直线距离只有400米。

2015年1月14日,在两家垃圾焚烧厂附近的昌南花园小区内,居民花了近两年时间统计了一份新的癌症患者名单,其中每位患病者都附有确诊单。这份名单显示,有25人患有癌症,有10人已经死亡,名单后面还附有10名死者的死亡证明。

据媒体报道,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区委办公室副主任陈俊敏曾表示,难有直接证据证明当地居民的健康问题与垃圾焚烧有因果关系,“要想认证污染与致病的关联性,既需要长期跟踪,也需要有充足的样本量”。

1月12日,湖北省武汉市环保局环评处处长刘时芳表示,定性地说,(垃圾焚烧)危害是有的,很多专家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也建议把疾病污染纳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但需要长时间跟踪研究。

2014年,据全国肿瘤防治研究办公室副主任陈万青介绍,垃圾焚烧产生的二噁英等有害物质是国际上已有定论的致瘸物。有定论的污染物甚至致癌物,不用研究就能肯定其对人的健康具有危害性。如检测到空气中含有这类物质,无须深入研究,就能断定患支气管哮喘疾病与其相关。

据公开资料显示,锅顶山的生活垃圾焚烧厂于2009年9月竣工。2012年年底,该焚烧厂的三条生产线运行,主要接纳和处理湖北省武汉市汉阳、硚口地区的城市生活垃圾。锅顶山的医疗废弃垃圾焚烧厂子2012年7月试运行,设计日处理医疗垃圾50吨。

从地图上看,锅顶山的两家垃圾焚烧厂地处湖北省武汉市的二环和三环之间,离当地饮用水源地的汉江取水口的距离分别为1200米和1900米,距当地的琴断口、宗关两家自来水厂只有800米和1900米。这两家自来水厂分别承担湖北省武汉市汉阳、汉口两个区约200万人口的生活供水任务。

根据我国《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集中式危险废物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商业区和文化区。而环境专家也表示,上述两家垃圾焚烧厂均为集中式危险废物焚烧厂。

2013年7月,湖北省环保厅环境违法监察通报显示,锅顶山的垃圾焚烧存在未经环评验收擅自生产、治污设施未落实、擅自处置垃圾滤液、防护距离内居民未搬迁等严重违法问题。通报要求该厂立即停产整改,未经批准不得生产。

2013年10月12日,环保部公开通报全国范围内72家污染企业的名单。其中,锅顶山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运营方武汉博瑞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2013年年底,这家生活垃圾焚烧厂被叫停。2014年元旦期间,锅顶山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医疗废弃垃圾焚烧厂分别按300米和400米的安全距离要求,启动居民搬迁行动。

2014年年底,锅顶山的生活垃圾焚烧厂重新试运行。但其仍然未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015年1月14日下午,湖北省武汉市环保局环评处负责人刘时芳表示,未经批准进行垃圾焚烧生产,从程序上说是违法的。

2015年1月14日,中国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罗勇教授表示,垃圾焚烧管理属于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范畴,当地人民政府依靠行政命令行超越法律之事是不合适的。但当地环保部门不能因此不作为,尤其是在高密度的人口区域,焚烧后产生的有毒物质会严重危害居民健康。

对于医疗废弃垃圾的焚烧,我国环保部要求的安全距离是800米,而锅顶山医疗废弃垃圾焚烧厂距离居民小区仅有400米。这意味着医疗废弃垃圾焚烧厂同样涉嫌违法。那为何它还能持续试运行呢?这个问题,湖北省武汉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雷鸣说:“当然,从正常程序上,这是不符合环保法规的。”但雷鸣介绍,医疗废弃垃圾焚烧厂是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按“应急避险”的要求进行试运行的,而恢复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运营是当地迫于垃圾围城的压力所采取的措施。(摘编自《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