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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常识的“外围腐败”

  • 投稿掌蘑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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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黎岸庭

提起当前已形成高压态势的反腐败斗争,人们所熟悉的重点对象无非这样三类:一是周永康、徐才厚、苏荣、令计划之流的“大老虎”,此乃祸国殃民、不得不除的“国蠹”;二是谷俊山、蒋洁敏、刘铁男、衣俊卿、申维辰、白恩培、李崇禧、朱明国、仇和等盘根错节的地方、部门或军队实力派,也就是坊间俗称的官场“教父”们;三是为数众多的“苍蝇”,也就是遍布城乡各地的各个基层部门,在大小官位上肆意雁过拔毛的各类“现管”。

伴随着诸多颇具影响力的反腐大案要案相继爆出,一些颠覆了基本常识甚至突破了人们想象极限的贪腐个案,近年来也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而暴露出来。令人震惊的是,后述这些贪腐案的主角们几乎都非官非吏、无职无权,而是身在一个个并不起眼的普通岗位上,也不一定就是某个贪官的亲属旧故,但同样亦因贪婪敛聚了大量不义之财而沦为“阶下囚”。于是有评论认为,我们对于权力的理解还是过于肤浅狭隘,对于权力变现形式的想象也过于单薄苍白,其实并非只有“印把子”才意味着权力,在一些决定着巨大财富的权力机构中,“艳阳高照”已使得整个部门的每一个角落都被赋予了“或明或暗的权力温度”,就此涌现出一批非官非吏的贪腐小职员也属于情理之中的事情。

近来有观点称,权力向来都是腐败的源泉,围绕该源泉可滋生出各种腐败行为甚至是“搭便车”式的腐败行为——若将与权力直接挂钩的官员腐败行为称作“原发性腐败”,官员家属及其掮客、代理人的腐败行为就可称作“衍生性腐败”,意外地搭上权力“便车”而滋生的种种腐败行为则可称作“外围腐败”或“寄生性腐败”。严格地说,“外围腐败”并不是一种权力腐败,但其危害性也不容小觑,因为它容易给人以“社会溃烂”的感觉。还有观点认为,中国的反腐败斗争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只能一点一滴地下大气力逐步解决,且目前最大的问题已不仅是公权腐败,而是整个社会都腐败文化泛滥,即呈现出了“社会溃烂”的倾向,以致每个社会成员都成了腐败的被动或主动参与者,所以根本性的解决之道还是要净化社会生态,彻底堵死使人们追腥逐臭的制度漏洞。

打字员受贿400万

打字员是一种办公室前线的文职岗位,常被称为“初级秘书”或“文员”,主要从事相关文件的文字录入、打印、复印等工作。在西方发达国家,打字员职业出现于打字机盛行的年代,也消失于电脑广泛应用而致打字机没落的现代。但在我国当代,虽然电脑早已普及,“无纸化办公”也倡导已久,但因众多政府部门、社会机构乃至企事业单位至今都还存在着大量不能熟用电脑的职业群体,加之我国的政府公文都有着严格的版面、格式等要求,已有“电脑资料输入员”别谓的打字员便仍有着很大的市场需求量,公文往来较多的部门、机关也都还设有专职的打字员岗位。不过由于各机关里的打字员都多属工勤编制,其工作内容也繁杂而难有创意,从业者的可替代性又很强,因此极少有人会去关注或艳羡哪个打字员。但最近却有一位不知名的打字员,竟然成为了人们街谈巷议的焦点人物,原因是在土地房产部门工作的她,利用“职务便利”捞取了400余万元贿金。

这个未见于媒体报道与纪检部门反腐战报的腐败个案,是已于今年2月退休的国家预防腐败局原专职副局长崔海容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的。来自《南方都市报》的消息称,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崔海容于今年3月24日接受了该报记者的采访,在谈到关于推进政务公开以及改革行政许可审批时,他枚举了这样一个惊呆了众人的典型腐败案例:“南方某省会城市土地房产部门的一个打字员受贿400余万元!”

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了整整30年后刚卸任身退的崔海容,不仅是一位功勋卓著的反腐老将,同时也是一位出色的作家和编剧,曾出版过《无罪判决》、《专案组长》、《高干病房>等小说,还编著过《沉浮》、《绝胜天良》、《大爱无言》等电视剧。那么,小小打字员竟受贿400余万元之说,会不会只是他笔下的一个虚构情节或桥段呢?答案无疑是否定的。崔海容进一步透露说:“她非官也非吏,审批签章都轮不到她,为何受贿这么多钱?原因是需要到她那里打印材料的人太多,要排队等候。搞房地产的老板不差钱,早一天审批过关,就早一天回收银子。打字员就有了谁先谁后打印的选择权……”

这就是说,该名打字员之所以会成为众多行贿者眼里的“香饽饽”,其间并没有太过复杂的原因,仅仅因为她供职的机构是地方政府的土地房产部门,而且她所从事的职业又具有排他性——既不存在竞争关系,更不存在断炊风险,相反由于“需要到她那里打印材料的人太多,要排队等候”,这便渐渐形成了先给谁打字后给谁打字得由她说了算的格局。于是在经过利益盘算之后,作为打字员的她也就拥有了“奇货可居”的权力,将这一看似稀松平常的权力稍作“运作”,数百万元花花绿绿的钱钞便送上门来。

置身于信息化的时代,打字文印这类“原始”级别的信息化服务,按理说在中国最边远的县城乡镇都早已普及,甚至还呈现出了供大于求的局面,但为何在涉事的“南方某省会城市”,打字文印却俨然高精尖的技术活而需要人们排队等候呢?那些财大气粗的房地产老板们难道也都不能自行解决打印文件的“难题”,而非得到土地房产部门的打字员那里去求爷爷告奶奶吗?事实上,在可打可不打,可早打也可晚打,可以快打也可以慢打的“定点打印”垄断权力面前,这些房地产老板们其实并没有更多的选择,一心求快的他们唯能像对付诸多实权官员那样乖乖奉上大笔“好处费”,方能尽早拿到打印好的官方批文。而这样的“指定消费”如定点打印、定点照相、定点检测等,很多普通市民都在行政审批过程中碰到过,被审批对象们谁又敢对手握审批权的权力部门说一个“不”字?

有分析称,打字员从表面上看仅是提供打印服务的服务者,在明规则下并没有任何权力可言,但在强大且变异的审批权庇护之下,这种服务也会被创设为一种新的垄断权力,那就是“打印权”,因为文件必须在她手里打印,被“服务”者没有任何可选择的余地。而权力腐败的原理都是相通的,既然审批环节可以吃拿卡要,打印环节同样也可以吃拿卡要;有正规来源的权力能够寻租,由权力私设的灰色权力更加乐意于寻租。如此荒诞的现实再次表明,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腐败者,关键是看他们是否拥有对有限资源的分配能力,且在封闭而繁杂的行政审批体系内,任何一点点权力也都有可能衍生出一连串的设租、寻租事件。问题是像打字员这类一线办事人员可谓数不胜数,营商者向这些办事人员支付了高额“买路钱”来打通关节,这些“开支”最终还是会折算成商品成本而由终端消费者买单。

打字员涉腐的惊闻,实际上已不是第一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了。在重庆市和河北省会石家庄市,也都曾发生过车管所的微机录入员受贿140余万元和30万元的“奇闻”,其中石家庄市车管所第三分所的李丛还是一名临时工,他们的腐败原理都跟前述这名土地房产部门打字员如出一辙,即借帮助相关驾校进行学员信息顺利登录、提前预约考试、增加考试指标等“服务”之机,疯狂地收受服务对象给予的贿金。

司机受贿案频发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的司机杨常明,因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今年3月16日已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北京一中院提起公诉。这起非领导干部的受贿案,日前也引发了各方热议,有多家媒体都评论说,原本只是为领导干部外出办公等提供交通便利的司机,如今却干起了受贿的事,令人大跌眼镜。更有回顾称,有的司机近年来往往利用与领导距离近、接触多等优势,“狐假虎威”地借着为领导干部服务的名义肆意分享部分权力资源,既滋生了腐败,又败坏了社会风气:有的司机还在为领导干部处理私事的过程中掌握了后者的一些“秘密”,于是司机与领导干部便形成了腐败的利益链。

其实在司机杨常明被公诉之前,宋建国的另一名司机管某就已经被法办了。检索媒体报道可知,只有初中文化的管某是北京市交管局的临时工,2010年成了宋建国的替班司机,2012年因接受社会人员杨某请托,利用宋建国职权违规为他人办理京A车牌并收取好处费5万元,被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5000元。

这类腐败固然有司机的自身原因,但更重要的还是相关领导干部自身没有作好表率,没有管好身边人,更没有管好手中的权力。如在司机杨常明“东窗事发”之前,宋建国便因涉嫌受贿2300余万元,于今年2月6日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其受贿事项与任职期间为相关个人及多家单位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及其他请托事项有关,其直接下属、原北京市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宋海燕亦因受贿罪获刑10年。

司机受贿案当然不只发生在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而是近年来在我国多个地方频繁发生。去年6月1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王某、陈某、祁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参考性案例,案例显示,王某在河南省烟草局计划购买郑州市东区新办公楼时,利用其担任河南省烟草局原局长郑建民司机的身份积极协调,最终促成郑建民拍板购买枫华置业公司名下房产,陈某、祁某也积极撺掇枫华置业公司与河南省烟草局的房产交易,3人随后获取枫华公司500万元的巨额贿款分赃,最终法院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7年。

去年3月,安徽省马鞍山市纪委某领导的司机尚某也利用其“为领导开车”的特殊身份,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钱财12万元,终因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获刑。承办尚某一案的博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透露说,领导专职司机的职责不仅是开好车,还要帮领导处理很多工作、生活中的琐事,因而很容易成为领导的亲信,甚至成为“隐形特权人”,有时候这些司机所说的一句话,远比其他公职人员还要管用得多。

2013年5月,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也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案中也透出,张某利用其作为滨海县某镇党委书记专职司机的身份,通过向领导打招呼的方式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他人贿送的28万元现金。

回顾近些年来的反腐战报,领导因贪腐被查后司机也跟着进监狱的例子已不胜枚举,由此揭示的并非这些司机对“主子”的无比忠诚,而是一些领导与司机之间往往结成了“利益均沾”的腐败同盟关系,因此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如前述那位河南省烟草局原局长郑建民的专职司机王某,便与因受贿近3000万元而被判无期徒刑的郑建民实现了“狱中相会”:因在危旧房里办公而名声大噪的河北大名原县委书记边飞被控构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罪后,其司机王某也因受贿50万元而被起诉:湖南省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杨秀善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其司机吴军也因收受36.8万元贿金并为杨秀善窝藏10万元赃款而获刑7年零6个月……更不可思议的是,江西省交通厅原厅长蒲日新因400多万元涉案金额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16年,而他居然是被查出贪污1000多万元的司机王某事发后牵出的,即司机的涉案金额竟是他的两倍多。

有分析认为,领导的司机敢于单独受贿,甚至比领导贪得更多,就因为当今中国官场存在严重的“太监化”现象,有的司机养成了“拉大旗作虎皮”的习惯,干起了“掮客”的勾当。而司机们飞扬跋扈的程度,也与领导的腐败程度成正比——若不是掌握了太多领导腐败的秘密,司机们哪有资格和胆子飞扬跋扈?从这个意义上说,领导干部都应敬畏法律、敬畏纪律,在严格自律的同时也要教育和管理好自己的司机,同时还应彻底打破专人专车的配车制度,从根本上遏制领导司机化身“权力掮客”的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