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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蒙冤昭雪之后

  • 投稿hina
  • 更新时间201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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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撰稿/汤梅

“尽管我的身体自由了,但我的心仍然被关押着。”这是许多蒙冤者昭雪后的无奈感慨。蒙冤者回归社会后,没有工作、住房、医疗保险,对现代科技一无所知,有的只是一个需不断解释的“前科”记录以及受创伤后的应激障碍一狱中暴力的记忆使他们失眠、做噩梦、无法集中注意力、易怒、过分警觉……这些都是蒙冤者昭雪之后面临的巨大心理、身体及经济困境。在这方面,美国有什么法律规定?政府是如何帮助蒙冤者重返社会的?曾经的执法者又须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蒙冤者和检察官

德威:蒙冤1 7年获赔1 20万美元

1994年6月4日早晨7点,19岁的婕西·泰勒被邻居发现在家中死亡。法医鉴定称,泰勒死前被类似狗链的物品勒过,且被人强奸。

由于泰勒的几位朋友都向警方说过“泰勒害怕德威”,于是,检察官和侦查人员锁定德威为犯罪嫌疑人。后德威又故意躲开警方询问且告诉警方一个假名字。在调查期间,警方还发现,案发当天,德威穿的T恤上有许多血迹,运用当时的DNA技术检测发现T恤上的血迹与被害人泰勒相符,但同时也与德威以及全美45%的人符合。除了T恤,警方还对被害人家里地毯上遗留的精液、被害人指甲里的碎屑进行DNA鉴定,发现其并非来自德威。在讯问中,德威称自己的确认识泰勒,且到过她的公寓,但没有杀害她。尽管如此,检察官还是认为德威的嫌疑不能排除,并根据其他证据对他提起控诉。

最终,德威被陪审团认定犯有一级谋杀罪和强奸罪,被判处终身监禁,不得假释。判决在二审时得到维持。

2007年,德威和他的代理律师丹叶儿·约弗向美国一个专为冤枉坐牢的无辜者平反的纽约福利组织“无辜计划”求助。更加先进的DNA检测结果显示:德威T恤上的血迹并非来自被害人;地毯上的精液与被害人指甲里的碎屑均来自于同一人,但不是德威。

于是,2012年4月30日,律师约弗和“无辜计划”以及地方检察院共同向法院提出撤销德威有罪判决的动议。法院同意了这项动议,宣布德威无罪,同时下令追捕真凶。

服刑17年后,德威终于重获自由。但他发现自己一无所有,且只收到—个来自检察官的道歉。当时的科罗拉多州还没有通过针对蒙冤者的赔偿法案,律师告诉德威通过诉讼要求赔偿基本不可能胜出。因此,“无辜计划”尝试说服科罗拉多州立法机关设立针对蒙冤者的赔偿法案。在德威被无罪释放后的第13个月,科罗拉多州终于通过了一项22页内容的赔偿法案。德威的律师立即提出赔偿申请,德威从科罗拉多州政府那里得到了120万美元的赔偿金和长达4年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柯林斯:蒙冤16年获赔1000万美元

1994年2月6日中午,35岁的亚伯拉罕·波拉克的尸体在一间公寓的走廊里被发现,身中6颗子弹,鲜血直流。警方介入调查后不久,便接到一个匿名电话,称贾巴尔·柯林斯是谋杀波拉克的凶手。柯林斯是住在附近的一名刚从高中辍学且曾因抢劫被拘留过一次的年轻人。在讯问中,柯林斯称自己案发时在母亲的房间里帮哥哥理发,他的母亲和女朋友随后都向警方作了支持他的证言。在随后的几次犯罪嫌疑人指认中,没有一位证人指认柯林斯是凶手。然而,1995年4月3日上午,柯林斯还是被法院判决谋杀罪名成立,并被判处有期徒刑34年。判决的关键证据是3份证人证言,分别来自奥利瓦、桑托斯和迪亚兹。

柯林斯自认是清白的,自进入监狱起就下决心要出去。他多次向地方检察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希望获得本案中指控他的一切证据材料,但均得到资料已经不存在或者资料不由检察院掌握的答复。之后,柯林斯又以另外一名罪犯的身份提出申请,终于获得多年以来都被拒绝披露的材料。这些材料证明:为了使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吸毒者桑托斯作证,检察官维基奥内曾威胁要打他,并且把他送进监狱关一个星期;为了使一位未成年的贩毒者迪亚兹作证,检察官维基奥内曾跟踪他到波多黎各,然后,帮助他成功逃脱因违反缓刑条件而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庭审时,检察官维基奥内伪造证据,称柯林斯的家人对多名证人实施了威胁。

在收到这些材料后,联邦法院法官多拉·伊利萨利立即下令公开审讯柯林斯针对检察官维基奥内不当行为的指控,同时要求地方检察院将有关资料披露给柯林斯的辩护律师鲁丁。最终,为了避免更长时间的审讯,地方检察官同意推翻柯林斯的有罪判决。

在被无罪释放后,2013年,柯林斯将检察官、侦查人员以及纽约市政府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5亿美元。经过3年的诉讼,柯林斯与纽约市政府达成和解,对方赔偿柯林斯1000万美元。2014年7月,柯林斯又与州政府根据“冤假错案条例”达成协议,获得300万美元的赔偿。不过,布鲁克林地方检察院认为,检察官维基奥内没有做错任何事,表示不会进行内部调查。如今,63岁的检察官维基奥内仍然是布鲁克林地方检察院的一位高级别人物。

安德森:全美首位被判监禁的检察官

1986年8月13日早晨,因前一晚被妻子拒绝性爱的莫顿在浴室洗手台上留下一张表达自己失望的字条,同时在末尾写着“我爱你”。前一天晚上,他刚和妻子克里斯汀及3岁的儿子埃里克在餐厅庆祝了生日。第二天5点半,莫顿离家上班。随后,克里斯汀被人奸杀。她的头曾经被木棍重重击打过,床单上留有精液。

在尸体被发现的第二天,警察在莫顿家附近100米的建筑物里找到一条带血的手帕。案发时,在场的埃里克说凶手不是莫顿,而是一个“怪物”,并用大量细节描述了犯罪现场和谋杀过程。同时,他特别提到案发时父亲不在家。当警方询问莫顿的邻居时,邻居说有—个男人将一辆绿色货车停在莫顿家门口的马路上,然后向附近的树林里走去。警方的记录还表明,克里斯汀遗失的信用卡在圣安东尼奥市的一家珠宝店里被发现使用过。

庭审时,检察官打算不让负责侦查本案的警察伍德出庭。辩护律师因怀疑检察官很有可能隐瞒了对被告人莫顿有利的证据,向法官提出疑问。检察官随后向法庭保证,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已经根据辩方的要求予以提供。然而,前述有关儿子埃里克的证言、绿色货车、信用卡等证据都没有出现在庭审中。1987年2月17日,莫顿被法庭判定谋杀罪成立,被判处终身监禁。之后,莫顿的上诉也被驳回。

1999年,仍在服刑的莫顿第一次提出DNA鉴定申请,要求对本案床单上的精液进行鉴定。结果显示,精液与他的DNA相符。然而,这个结果并不奇怪,因为这是他家的床单。2005年,法院批准了“无辜计划”提出的对犯罪现场其他证据进行DNA检测的申请,这一次的检测结果同样没有排除莫顿的嫌疑。随后,莫顿第三次提出对手帕及手帕上的毛发进行DNA鉴定。检测结果显示,手帕上的血迹和毛发来源于莫顿,同时也来源于另一名加利福尼亚州的重罪犯。该名罪犯在德克萨斯州有过犯罪记录,且案发时居住在德克萨斯州。莫顿的律师及地方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发现,在克里斯汀死后两年,另一个县城也发生了与克里斯汀案作案手法十分类似的谋杀案——黛不拉在床上被击打致死,床上留有男性阴毛,凶手正是上述罪犯。

2011年10月4日,服刑近25年后,莫顿被无罪释放。根据得克萨斯州的赔偿法案,莫顿可以根据服刑年限获得一次性支付的197万美元赔偿金。另外,还有每年8万美元的养老金、职业技能培训和教育资助金。

在正式宣布莫顿无罪的当天,莫顿的律师向法院申请颁发“调查令”,要求对检察官安德森的不当行为进行调查。2013年4月9日,法院下令拘捕安德森。2013年11月,检察官安德森由于违反法庭关于披露被告人无罪证据的特别命令,且对法官作出虚假陈述,被认定犯有“藐视法庭罪”,被判处10天监禁、50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500美元罚款以及执业证注销。尽管处罚轻微,但这是全美首位因为制造冤假错案而承担刑事责任的检察官。

赔偿方式

在美国,蒙冤者有三种方式获取赔偿——赔偿法案、私人诉讼、个人议案。根据“无辜计划”2010年发布的报告,全美240多名通过DNA鉴定被无罪释放的人中有40%没有获得任何形式的赔偿;其余60%获得赔偿的人中,一半通过州赔偿法案获得赔偿,另一半则是通过私人诉讼或个人议案获得赔偿。

方式一:赔偿法案

1913年,加利福尼亚州和威斯康兴州通过了全美第一部为蒙冤者设置的赔偿法案。如今,通过这项法案的州达30个。

1938年,联邦政府在其通过的法案中确认,政府需要为蒙冤者提供统一的赔偿。无论蒙冤者在监狱中服刑多长时间,赔偿额均为5000美元。2004年,美国国会将赔偿额增加,“每错误羁押一年,蒙冤者最多可获赔偿5万美元;如果被判处死刑,则每错误羁押一年,最多可获赔偿10万美元”。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同时要求州政府达到相同的标准

赔偿法案为蒙冤者提供了一个统一的经济赔偿标准。对于赔偿标准较高的州,赔偿法案无疑是最公平、最全面的赔偿方式。通过赔偿法案申请赔偿会比诉讼更快得到赔偿,且赔偿法案对符合资格的申请者会平等对待,赔偿额不会因为个人因素(种族、教育背景、政治途径等)而不同。一个较为清晰的赔偿标准还能帮助蒙冤者尽快规划未来。

实际中,绝大多数通过赔偿法案得到赔偿的蒙冤者(81%)获得的赔偿额——2.4万美元(相当于美国家庭年平均收入的一半),均低于联邦政府设立的标准。如加利福尼亚州的赔偿法案规定:“赔偿额的标准可以是每错误羁押一天,最多可赔偿100美元(即一年3万多美元)。”一些州还对赔偿额的上限进行了规定。在威斯康兴州,无论错误羁押了多少年,赔偿的最高限额为2.5万美元;新汉普郡州为2万美元。

除了金钱的基本需求,要想真正回归社会,蒙冤者还需要更多支持,如职业技能培训、心理咨询、医疗保健、住房、法律服务等。全美有10个州在其赔偿法案中设置了提供社会服务的条款。如康乃迪克州的补偿费用包括职业培训、心理咨询及其他,福蒙特州规定可以提供最高10年的健康计划,北卡罗莱娜州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及学费,蒙达纳州对通过DNA鉴定被无罪释放的蒙冤者提供教育资助以代替金钱进行补偿……截至2010年,有15位蒙冤者通过赔偿法案获得了社会服务方面的支持。

方式二:私人诉讼

因公民权利受损提起的诉讼和政府赔偿是完全不同的。政府毫无疑问应该为蒙冤者提供赔偿。因公民权利受损而提起的诉讼,则会要求蒙冤者能证明冤假错案是由公务人员的恶意不当行为所造成的。然而,事实是大部分个案中并不存在这样的不当行为,或者至少可以说大部分是无法证明的。在埃文斯和特里诉芝加哥警局及警察的案件中,联邦法院曾驳回了二人的诉讼请求,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本案的错判是由警察的故意行为导致。只要警察履行职责时是善意的,即使是过失行为,也可免予法律责任”。

在美国,检察官在行使控诉职责内的所有行为时都享有“绝对豁免权”,以确保处在这些位置上的人能排除一切恐惧,大胆地行使自己的职权。

2011年,美国最高法院更是在一起案件中严格限制了蒙冤者要求地方检察院为检察官的不当公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空间。此案中,服刑18年后通过DNA鉴定被无罪释放的汤普森将路易斯安那州地方检察院告上了法庭,陪审团判决要求路易斯安那州检察院支付1400万美元的赔偿金。可是,这样的判决却在地方检察院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提起的上诉中完全扭转,最高法院以5:4判决地方检察院胜诉,无须赔偿。

不得不承认的是,对于可以证明公务人员恶意不当行为的案件,蒙冤者通过诉讼获得的赔偿额往往会超过州赔偿法案提供的赔偿额。但是,诉讼的成本昂贵很多,且相当耗时。在经过多年证明自己无罪后,蒙冤者需要的是一个安全的环境,而非另一个冗长的法律斗争。

方式三:个人议案

如果蒙冤者无法提起诉讼,蒙冤者所在的州也没有设置任何赔偿法案,那么,蒙冤者可以请求立法者代表他提起一项有关个人的议案。

个人议案的好处在于允许州政府直接对个别无罪释放的人提供赔偿,而非适用于所有冤假错案。但是,谁有权利接受赔偿、接受多少赔偿取决于州政府的财政预算和申请人的人数,并且很容易受制于当事人和立法者的影响力,从而成为一项“影响力竞赛”。

赔偿标准在州与州之间,甚至是州以内都不统一,赔偿额可以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相距甚远。有资料表明,赔偿额最少时每年1600美元,而最多时每年30万美元。佛罗里达州的威尔顿·德治被错误关押22年后,通过个人议案获得了200万美元的赔偿,而被错误关押25年的艾伦·克罗提却只获得了125万美元的赔偿。

由于大部分蒙冤者都不具备足够的政治素养或者缺乏必要的政治途径提出诉求,在所有通过DNA鉴定而被无罪释放的240人中,仅有9%的人通过个人议案获得了赔偿。在所有救济途径中,它是可能性最小的一种。

责任追究

美国的检察官是受政府雇佣的律师,通常是侦查程序的主导者,在经过侦查后检察官可以依法决定是否起诉。对于检察官的不当行为,地方法院有权转交律协处理,或在判决中公开指出;地方律协接到案件后,有权对有不当行为的检察官作出暂缓执业、吊销执业证等处罚决定。然而,被控行为不当的检察官常常可以免除实质性的惩罚,美国在蒙冤昭雪之后的追责方面做得仍然不尽如人意。

法院:公开谴责

根据加利福尼亚州的法律规定,当检察官的不当行为部分或全部导致判决改判或撤销,法官必须将检察官的不当行为通知州律师协会。同时,法官还应当通知检察官。然而,加利福尼亚州的司法公正委员会在2010年发布的报告中称,在近30起因检察官不当公诉行为导致判决撤销的案件中,法院没有将任何一起案件报告给州律师协会。

美国最高法院曾指出,防止检察官不当行为的一种方法是在判决中公开谴责相关的检察官。在北加利福尼亚州“无辜计划”调查的707个存在不当公诉行为的法院判决中,有80名检察官被公开姓名,其中有49名检察官仅被披露姓氏。

律协:公开处罚

作为全美最大的律师协会,加利福尼亚州律协有权制定行为规则,并对所有针对本州律师不当行为的投诉进行调查,包括行使公诉职责时的不当行为。处罚程序及内容应当服务于公共目的,包括惩罚、教育、威慑等。

1997年1月至2009年9月,加利福尼亚州律协一共作出了4741个公开处罚决定,有6个与检察官在刑事案件中的不当行为有关,他们均有拒绝披露证据材料的行为。然而事实上,检察官拒绝披露证据材料的案件远不止这些。律协曾因刑辩律师马琳·卡琳多次不尊重法庭的行为处罚她暂缓执业2年,但从未对存在4次不当公诉行为的律师罗莎利·莫顿作出处罚。截至目前,没有一位加利福尼亚州的检察官因为自身的不当公诉行为而被吊销律师资格。

北加利福尼亚州“无辜计划”发布的报告中指出,检察官的不当行为并不是个别人的个别行为,而常常是由于培训不足以及缺乏正确环境的结果——过于强调定罪的判决结果而非做正确的事。创造一个安全、开放的学习环境,让检察官可以自由讨论和学习经验教训,这是实现透明、公正司法制度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