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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库县级支行履职弱化及对策建议

  • 投稿Bin
  • 更新时间20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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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萍 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县支行

为了强化县级支行的履职功能,人民银行总行决定:与中心库在20公里以内撤并部份县级支行发行库,从而减少县级支行发行基金调拨、押运和保管风险,缓解县级支行人员不足的矛盾;同时,节省县级支行费用开支。

一、县级支行履职现状

1.思想认识错位。以为撤销发行库,县级支行就没有货币发行职能,也就没有人民币管理,只是一些数字报表,因此,在工作上显得不思进取,消极怠慢。

2.制度不够健全。没有建立一套比较完整的内控管理制度,现有的一些制度只是粗线条,难以把握,缺乏可操作性和逻辑性。在现有的制度或规定中找到对应的标准条款,缺乏定性和定量的处罚依据,监管手段乏力。

3.人员素质不够。目前,县级支行在职人员少,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平均年龄均在50岁以上,现有人员的文化素质无法与时代同步,难以适应现代金融快速发展的需要。

4.内设机构不匹配。目前,县级支行内设机构3个,如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和货币信贷统计股;综合业务股与上级行对口科室5个,即,国库科、会计财务科、货币发行科、营业室和事后监督中心;货币发行是县级支行综合业务股的一个对口科室,按照系统操作要求,岗位设置要“交叉分离”,不能“串岗混岗”,所以,县级支行与上级行对口科室岗位设置均是兼职,无法配备人民币管理专职人员,在履职上显得力不从心。

5.工作上按部就班。目前,县级支行只能按照上级行对口科室的工作考评方案及要求,按时完成不同时段的工作任务,工作上难以创新或突破,只能起到一个承上启下、上传下达的“桥梁”作用。

6.地方股份制银行货币鉴定权限未授权。在检查时发现,目前,除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经人民银行总行授予《货币鉴定授权证书》外,地方性股份制银行如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和九江银行等,至今仍未取得人民银行总行颁发的《货币鉴定授权证书》;作为县级支行在履职过程中,显得为难和尴尬。

二、职能弱化造成的影响

1.现金供应总量不足、券别不全。由于金融机构库存有限,加上缺乏有效的调节手段,在现金需求旺季,如粮、棉、油等农副产品收购季节,常常难以保证现金及时足额到位,不能在时间上和数量上得到保证,使客户错失良机。

2.金融机构资金调拨成本增加。撤库后金融机构调运资金成本增加,为减少调运次数,采用加大库存限额进行变通,经常性超库存运转,导致成本提高,资金安全风险加大。

3.金融机构现金库存超期。撤库后金融机构库存限额严重超过核定数,大量现金存在业务库,不能及时上解,不利于现金回笼流转和金融机构生息资本的合理控制,难以掌握现金投放和回笼的季节性规律;再加上人民银行货币发行职能缺失,导致现金不能在辖区内合理调剂,部份券别供应不足。

4.流通人民币整洁度下降。撤库后货币发行队伍削弱,对辖区残损券兑换、回笼和货币流通无法实施有效监管;金融机构基于诸多成本等因素考虑,采取减少调运次数和小面额现金数量,致使大量未经挑剔的残损券重新进入流通领域,导致流通中残损券占比大幅上升,人民币整洁度明显下降。

5.现金供应不能满足客户需求。一是券别搭配不合理,撤库后金融机构资金调运以大面额为主,小面额为辅,导致小面额券别难以满足公众需求;二是大额提现受限。客户在与金融机构预约,不能从时间和数量上保证客户要求,合理需求得不到保证,造成客户对金融机构信誉产生质疑,金融机构的公信力直线下滑。

三、相关建议

1.转换观念,调整思路。基于撤库县级区域社会公众对金融需求加大,人民币交易频繁,而且撤库后负面效应不断显现,县级支行要调整工作思路,转变管理方式,用科学发展的观点,按行政区域建立县级发行库,以提高金融应对支付风险的能力,满足县域经济发展需求。

2.积极探索,创新模式。在市、县两级人民银行协调下,实行“金融机构代理制”,在撤库县选择一家设施完好,物防、技防、人防好的金融机构代理当地发行库,县人行汇总当地金融机构现金需求报中心支行,由中心支库将现金押运至代理库,其他金融机构直接到代理库缴取款,并支付相应费用;同时,为人民银行加强金融监管构建了服务平台;降低金融机构现金调拨次数和调运风险。

3.加强协调,信息共享。建立现金信息共享网络,人民银行为金融机构开设统一现金调剂账户,建立与现金供应金融机构协作机制,在节约费用的前提下,为金融机构调剂现金。授权代理金融机构负责现金调拨与回笼,残损券回笼兑换以及假币收缴鉴定工作,提高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

4.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县级支行要按照“稳定队伍,强化素质”的要求,组织开展人民币管理、反假货币知识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行举办的培训班,增强业务素质,提高假币识别技能,强化县级支行货币发行工作的履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