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论文网免费提供金融银行论文范文,金融银行论文格式模板下载

我国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研究

  • 投稿姚泽
  • 更新时间2015-09-14
  • 阅读量807次
  • 评分4
  • 19
  • 0

杨千帆 刘海飞

摘要:本文选取我国已经上市的16家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发展历程、社会责任报告的结构和编制标准及主要内容、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方面取得的成绩与不足等进行了分析研究,从统一报告的编制标准、积极向赤道原则靠拢、强化外部监管和规范第三方的独立信息鉴证三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的建议和思考。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关键词 :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

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是指银行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维护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包括员工的利益、客户的利益、政府的利益、环境的利益以及社会公益等。【1】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集中体现在银行所公开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从2006年至今,我国商业银行在社会责任报告的制作与改进方面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到全的发展过程。本文主要以我国16家上市银行为研究对象,对他们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进行分析研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思考。

一、我国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报告的发展历程

2005年之前,我国尚未有商业银行披露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虽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年报中披露了部分社会责任信息,但都只是进行了较为简单的非系统性描述。直至2006年6月23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开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才正式拉开了我国商业银行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序幕。同年9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市企业社会责任指引》,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应定期评估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同年10月招商银行联合其他企业发起成立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同盟”,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我国商业银行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工作进入了加速时期。

2007年,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陆续公开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同时,交通银行还在2006年度股东大会上,决定在董事会下新增设社会责任委员会,这是我国商业银行中的第一家,同时也是我国所有上市公司中第一家设立社会责任委员会的企业。2008年,中国工商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和北京银行等四家银行也陆续公开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同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这两份文件成为了多家银行编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参照标准。

2009年,中国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和宁波银行等四家银行也各自公开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同年10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规定在上交所上市的金融类公司应在披露年报的同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深交所随后也制定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该《指引》的强制性没有上交所《指引》那么强,但也鼓励上市公司建立社会责任制度,编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11年中国农业银行和华夏银行也加入到公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队伍中。

到目前为止,我国16 家上市银行已经全部在各自的官方网站上设置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企业社会责任”的专栏,并在上一年年报中公示【2】的同时公布出上一年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3】【4】。

二、我国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报

告的结构、编制标准与主要内容1.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报告的结构根据国外领先银行的案例,崔宏等在2008年就将银行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分为经济、社会、环境三大方面【5】。这一分类在孙红梅、王雪【6】,王绮琪【7】的文章中也得到了认可。吴炜、袁翰林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出发,将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内容划分为经济维度、社会维度、环境维度和管理维度【8】。曹国俊将银行社会责任报告的结构定义为“三维结构”,即企业盈利、社会责任、环境责任【9】。

吸收上述研究成果,本文将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报告分为三个部分,即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经济责任包括股东责任、客户责任和伙伴责任,是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基本责任,只有保持自身健康发展和良好的经济效益,商业银行才能够给投资者带来价值回报,这也是多家银行将“企业社会责任”专栏设置在“投资者关系”下属一层的原因。社会责任包括政府责任、员工责任和社区责任等。环境责任包括环境管理、节约资源能源、降污减排等。

2.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标准与编制内容

经检索我国16家上市银行的官方网站,汇总统计他们已经公布的各自《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我们可以归纳出各家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内容和采用的编制标准。

编制内容一般包括:致辞、关键数据表、社会责任战略与管理、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环境责任、对未来的展望、第三方独立鉴证报告、GRI索引等。各家银行也可根据自身情况,适当增加或删减一些项目。以2012年各家银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为例,工商银行在一般编制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全球契约十项原则对照表”;中国银行在内容中添加了“可持续发展目标进展对象”;值得一提的是浦发银行,该行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公布了社会责任关键数据编制基础,内含每股社会贡献值等超过12个关键社会责任数据。

根据上述统计分析(见表1),我国16家上市银行采用的编制标准主要包括:《GRI》《GRI 金融服务行业补充》、ISO26000、AA1000、银监会《意见》、银行业协会《指引》、上交所《指引》、深交所《指引》、社科院《指南》等9 种,统计结果表明:《GRI》《GRI金融服务行业补充》、银监会《意见》、银行业协会《指引》、上交所《指引》或深交所《指引》等编制标准被较为普遍使用,而ISO26000、AA1000、社科院《指南》则使用的比较少。

三、我国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报告评述

1.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进步崔宏等在2007年提出了我国银行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与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以下几方面:(1)尚未全面建立起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2)社会责任没有嵌入到银行治理结构与经营流程之中,执行力度较差;(3)社会责任与报告披露功利思想严重,选择性披露动机强烈;(4)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尚不普遍,且未开展第三方独立鉴证,客观性较差。(5)缺乏完整统一的监管措施与指导方法,银行履行社会责任压力小,披露行为任意性大。【10】

对于问题(1)和(2),据上文统计,2007-2011 年是我国银行社会责任报告发展的加速时期,经过一系列《通知》和《指引》的制定,16家上市银行已经全部建立了相应的企业社会责任相关部门,并在官方网站上设置了专栏。可见,与2007年的情况相比较,在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方面,各家银行已经取得了巨大进步。对于问题(4),目前除了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兴业银行外,其余12家银行都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BUREAU 、VERITAS等第三方进行合作,并开具了独立鉴证报告。

2.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报告存在的不足

在3.1中提出的问题中仍有两个至今未能解决。即第(3)项和第(5)项。经过对16 家银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比较,我们发现有一个共同点,那便是所有的《报告》都是只记录了这一年银行做了哪些有益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事项,对于具有负面影响的事情,所有《报告》都只字未提。【11】有趣的是多家银行一边强调资源的节约,一边却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印制得相当华丽,这明显与环境保护责任初衷相悖。同时,由于监管措施不统一,各家银行的《报告》内容虽在整体框架上是大体一致的,但在各个指标上的差异导致了不同银行的《报告》之间可比性变差。例如,16家银行中,只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系统地整合了“关键社会责任数据编制基础”的12个指标,而也仅仅只有民生银行提出了“小微金融”的服务理念。由于这些由银行各自侧重而导致的细节上的差异,使得各份《报告》之间缺乏应有的可比性。

四、完善我国上市银行社会责

任报告信息披露的建议与思考1.统一报告的编制标准,建立适合自身需要的《报告》格式

由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起步较晚,因此应该循序渐进地往好的方向发展。目前国内部分上市银行使用的GRI标准、ISO26000、AA1000验资标准等都是国外的标准,国外的标准固然值得我们借鉴,但对于起步不长的我国上市银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来说,过于依赖国外十分先进的编制标准无异于“拔苗助长”,需要一个过程去消化、吸收、采纳。另一方面我国各上市银行也需要重视国外编制标准的学习和选用,以尽快适应国际标准。从国内层面来讲,各家上市银行使用的编制标准差异很大,这样不利于进行客观性比较。因此,统一报告编制的标准、建立适合国内银行实情的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2.积极向赤道原则靠拢

赤道原则是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共同提出的一项企业贷款准则,这项准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或一家企业进行投资时,应该先对该项目或公司对环境和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估。其目的是为了帮助银行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消除或缓解外界因素可能给银行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带来的负面影响。国外的花旗、渣打、汇丰等60余家银行都接受了赤道原则。目前国内上市银行只有兴业银行一家接受了赤道原则。赤道原则所体现的理念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它体现了一种社会责任。在兴业银行历年公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关于赤道原则的实施都被单独列出并作详细的介绍,可见兴业银行已经理解了赤道原则的深层含义。国内其他银行也应该借鉴这种做法,逐渐接受赤道原则,从而消除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隐患。

3.强化外部监管,规范第三方的独立信息鉴证

外部监管的强化是针对于银行选择性披露动机而言的。只有加强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报告的内容的监督,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报告的客观性才会得到增强。

从16家上市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可以看出,目前第三方的信息鉴证大多停留在鉴证对象的关键社会责任数据和报告内容是否符合GRI、AA1000等标准,即检查报告是否满足合规性的要求。只有工商银行等少数几家银行在鉴定合规性的同时,参照了财务信息对数据进行了审核。这样的做法导致了第三方鉴证的保证程度较低。因此,银行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评级机构进行独立鉴证时,不仅应提供关于合规性的材料,而且应配合第三方进行历史数据的检查与鉴证,从而提高第三方鉴证的权威性。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参考文献

[1][2]史常亮,邹昊.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体系的构建[J].金融发展研究,2011(6):60-62.

[3][8]吴炜,袁翰林.商业银行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金融论坛,2012(12):49-56,78.

[4][9]曹国俊.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2012 年度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报告评析[J].海南金融,2013(8):82-86.

[5][10][11]崔宏.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及其报告披露:问题与改进[J].金融论坛,2008(3):42-50.

[6]孙红梅,王雪.我国上市银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分析[J].中国市场,2013(25):84-87.

[7]王绮琪.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分析[J].商业会计,2013(16):74-76.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流动性黑洞、订单提交策略与最优执行”和“指令驱动市场交易行为与演化机制研究”(项目编号:71101068)、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项目(项目编号:G1310284028)系列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