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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金融资源利用水平研究

  • 投稿小庄
  • 更新时间201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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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黄倩 郑晓英

【摘要】本文对河北金融的发展现状进行了细致分析,通过与其他省市的对比发现,河北金融存在人均存贷规模小、汲取金融能力差且不稳定、存贷比偏低等问题,其原因主要是政府对经济领域的管制还比较突出。解决存在的这些问题需要转变理念、强化政府服务、进行金融资源利用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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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河北;金融资源;存贷规模;政策建议

【作者简介】黄倩,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助理经济师,研究方向:金融学;郑晓英,昆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工程管理。

资金在当今经济生活中已成为第一位的生产要素。没有足够的资金,再好的项目也难以为继,再好的经济发展势头也难以持久。2013年末,河北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差已达到15021.0亿元,接近2010年末的贷款余额总量。在此情况下,必须尽快树立新的理念,探索新的路径,提升金融资源利用水平,推动河北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转变。

一、河北金融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人均存贷规模小

一个地区金融机构的存贷款余额是反映该地区金融资源总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人均存贷款规模及其增长速度既体现了该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也是社会财富集聚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2013年末,河北人均存款规模为5.35万元,低于山东1.16万元,低于山西1.88万元,低于辽宁3.62万元,与京津相比更不在同一级别(见图1)。2013年末,河北人均贷款规模为3.27万元,低于山西0.80万元,低于山东1.16万元,低于辽宁3.10万元(见图2)。上述差距表明,河北金融资源总量与建设经济强省的要求差距很大,与经济大省的身份极不相符。

(二) 汲取金融能力差且不稳定

金融机构贷款占GDP的大小表示一个地区汲取金融能力的强弱。贷款与GDP比值呈逐步上升的态势,说明地方汲取金融能力在不断增强。2013年河北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与GDP 的比值为0.846,同期山西为1.192,辽宁为1.031,山东为0.872,(见图3)。这说明河北实际掌握金融资源的能力低,本地的金融资源通过拆借等渠道流向其他地区,金融对经济的支撑力度在降低。另外,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各省贷款增速近年来起伏较大。从各省贷款余额增长曲线观察,河北波动明显且落差最大,2013年14.17%的增速极小值与2009年38.8%的增速极大值相差了24.63个百分点,而河南、山东、辽宁、山西分别只相差了14.3、20.5、19.75、17.3个百分点。以上数据表明河北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不稳定因素明显存在(见图4)。

(三) 存贷比偏低

1994年以来,河北金融机构存款的存量、增量都超过贷款,由贷差转为存差,且存差呈逐年上升趋势。1994年存差为150亿元,2000年存差达到1410亿元,2005年存差为4349亿元,2010年存差达到10343.3亿元,2013年继续扩大为15255.3亿元,这是在低存贷水平上形成的高存贷差(见图5)。与部分省市相比,河北的存贷比水平偏低。2013 年,河北全部金融机构新增存款5202.4 亿元,新增贷款3041.9亿元,增量存贷比为58.5%,分别落后辽宁18.9个百分点,天津19.8个百分点(见图6)。这使得河北在遭遇信贷投入不足的同时,又有大量资金流向经济发达省份,经济增长潜力受到严重削弱。

资金原本就是稀缺资源,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河北的金融业资金运营与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出现了背离,有限的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向其他省市,必然使河北金融业对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明显不足。由此可以判断,河北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融资渠道单一,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主要依靠银行等机构,资本市场发育迟缓,而资本市场的羸弱,又进一步限制了经济发展的融资渠道的扩张。

二、造成河北金融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原因

一个地区金融资源利用效率高低主要取决于政府,政府因素的主导性决定了其对地方金融吸纳能力的影响具有根本性。沿海发达省份的经验表明,政府对经济管制得越少,市场化水平越高,经济的活力、实力、竞争力就越强,这是市场经济的最大魅力。但在河北,政府对经济的管制还比较严、比较宽。一是行政审批权限过大,审批过程中强调部门利益。尽管河北数次削减审批事项,但截至目前仍保留近500项,而取消的100多项以“下放”方式“转移”,实际上有的权限并没有取消,且审批环节仍然繁琐,审批成本高,审批时限长。而具有真正意义的阳光审批——网上审批进展缓慢,网上申报率不足30%,且不能在网上办理审批。二是收费处罚权力过大,且带有一定的功利性和排异性。不少部门利用处罚权力硬性增加收费项目和额度,产生不应有的“部门联合”“部门竞争”“部门内争着分管”等现象,加大了生产经营主体与政府的“交易成本”。这种环境对市场主体而言,不是政府帮着市场主体“找市场”,而是政府逼着市场主体“找市长”。据对全省286家中小企业的调查,对河北经济政策环境满意的只有33.9%,比山东低18.3个百分点。

在这种市场环境影响下,河北的企业从横向比较看,其发展还不尽人意。一是“大的不强”。

2013年河北百强企业门槛是44.2亿元,比浙江低57.8亿元;营业收入300亿元以上的有15家,比浙江少14家;300亿元以下100亿元以上的有35家,比浙江少33家。二是“中的不多”。2013年河北共有17家企业上榜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是浙江的12%,江苏的18%。三是“小的不活”。2012年河北个体工商户登记户数为159.1 万户,比山东少68.4万户,比江苏少192万户,比广东少220.4万户。与此同时,中小企业平均寿命不足3年,远低于全国平均6年的水平。

在此背景下,河北的金融机构多年来“深刻领略”了企业信贷的规律与方法,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发展路径,也产生了一定的路径依赖。受产业因素的影响,金融机构一直没能摆脱运行效益偏低的困境。到2013年底,河北的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不足5%,大幅低于同期山东、浙江、江苏的水平,大致低1~3个百分点。另一方面,河北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多数没有达到8%的资本充足率标准,个别金融机构金融风险较大。更主要的是作为企业,金融机构放贷既要考虑收益,又要考虑风险,因此,一味“指责”银行惜贷是有失全面和公允的。

三、加快河北金融资源科学利用的政策建议

(一) 创新一个理念

政府部门要树立政府职能转变关乎河北发展全局的新理念。资金按市场原则流动是客观规律。要充分认识到,金融资源本地利用的前提是,对金融机构来说,本地利用比之外地拆借成本低、利润高,且具有风险小、稳定性和持续的拓展性。满足这一条件的前提则是拥有让银行坚定信赖的资金使用主体。因此,政府部门不能作为任何“商”出现,更不能充当“第一商”,而是要以四项重点工作为具体抓手,努力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新四化”建设,同时培养和激活市场主体,壮大企业家队伍,帮助企业家牢固树立资本意识,充分用好资本工具。

(二) 把握一个重点

以建设服务型政府总揽全局,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化发展环境。服务型政府的本质就是有限权力政府,微观的少管、不管,宏观的多管、管住。这样才能提供一个各类市场主体“百花齐放”的优良环境,培育和扶持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

(三) 念活“三字诀”

一是“稳”。保护好、利用好现有的金融资源利用主体和供应渠道。重点是减少来自政府部门的不良干扰,大幅降低政企“交易成本”,鼓励现有企业做大做强。二是“扩”。培育新主体、新渠道。各级政府部门要真正树立“培源”意识,让社会的创业激情迸发,同时积极协助银行做好相关工作,如由政府牵头构建信贷风险监测预警应急系统,充分发挥第三方的咨询与研究作用,搭建地方政府、金融机构、贷款企业和个人的合作平台。三是“吸”。不断夯实产业基础,延伸优势产业链条,明晰产业发展机会,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的“用武之地”。在产业发展方面,要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有利契机,坚持“有中生新”和“无中生有”两手抓,一方面积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在传统产业基础上生出新产业、新产品;另一方面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抢占技术革命的先机,进而扩大金融资源的供应与使用主体,为建设经济强省奠定基础。

(四) 打好“北京牌”

由前文图6可知,2013年北京的增量存贷比为69.4%,而天津则高达81.5%,说明北京的金融资源非常富裕,溢出预期强烈,而天津仍处于经济发展的虹吸阶段。所以河北要重点利用好北京的金融资源,借力北京北方金融中心的区位优势,努力成为环渤海金融资本的洼地,发挥其辐射和带动作用。河北必须进一步破除本土意识、门户意识、篱笆意识,树立开放意识、市场意识、协作意识,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即将出台的机遇,把北京的产业和河北的产业嫁接起来。只要实现河北的产业“北京化”,北京的金融资源自然会“河北化”。要总结推广好“百家央企进河北”“百家科研院所(校) 进河北”的经验,积极创造行之有效的“产业结点”,助推北京的金融资源加速流向河北。

(责任编辑: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