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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户耕地保护认知及行为的实证研究

  • 投稿门徒
  • 更新时间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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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济泽 王昭耀

(常州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苏 常州 213000)

摘 要:本文从耕地的直接使用者——农户角度出发,利用江苏省的实地调研数据,分析了农户对耕地保护的认知和行为,并进一步探讨了农户的特征与其耕地保护行为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农户虽然认为耕地保护非常重要,但对耕地保护的认知还相对模糊,耕地保护的主体意识较差,这就决定了其耕地保护行为还不是特别积极。与此同时,户主的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类别及对种地用途的认知也影响着农户的耕地保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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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户;耕地保护认知;耕地保护行为;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F3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13-0117-02

一、引言

农户是农村耕地保护的最直接受益者与参与者,是耕地保护的第一线阵地,农户对耕地的态度直接影响着耕地保护的进行。近年来,我国农村耕地的面积不断萎缩,耕地逐渐被层出不穷的被居民住房、工厂占地、政府征用、撂荒等现象排挤,农村耕地的情况变得越来越岌岌可危。在这种情况下耕地安全就成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我国粮食安全的重中之重。而农户对耕地的态度就变得极为重要。研究是什么因素影响农户多耕地的态度,怎么样才能提升农民对耕地的认知,积极投身到保护耕地中变成一项重大的课题。

基于此,本文将立足于江苏省的实地调研数据,对江苏省农户的耕地保护认知及其行为进行相关研究。

二、数据来源

本文所用数据主要来自问卷调查,调查地点主要为江苏省,涵盖苏北(连云港、淮安)、苏南(常州、苏州)、苏中(南通、泰州)三大区域,并于2013年7-8月进行了实地调查。问卷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为农户耕地保护现状、农户耕地保护认知的调查、农户耕地保护意愿的调查、农户家庭基本信息。实际发放问卷200份,收回问卷为180份,有效回收率为90%。

在被调查对象中,84.4%农户家庭的户主为男性;农业户和兼业户分别占到47.8%和52.2%;户主年龄主要集中在31-40岁及41-50岁,以中青年为主,两者总和占调查总体的72.2%;文化程度多集中在初中层次,占到56.7%;同时在调查对象中,3.3%的农户户主担任村干部,13.3%的户主是中共党员。因此,本文的调查结果对分析农户耕地保护认知及耕地保护行为具备一定的代表性。

三、农户对耕地保护的认知

(一)农户对耕地用途及保护重要性的认知

在农村,土地在农户的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除了具备基本的经济功能以外,还能为家庭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险效用,因此农户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性的认知直接影响到农户耕地保护的积极性。调查结果显示:关于种地主要用途的调查结果显示,62.2%的农户认为种地主要是解决自家的吃饭问题,32.8%的农户认为种地主要是为了增加家庭收入。这说明农户对于种地可以解决家庭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且在被调查农户中,100%的农户均认为耕地保护非常重要。

(二)农户对耕地产权的认知

当问及“您认为自家的承包地是否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时,认为不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的农户仅占24.4%,超过一半以上的农户认为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23.9%的农户不清楚答案。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说明我国耕地不属于农户的私人财产,农户拥有的仅仅是耕地的使用权。上述调查表明被调查农民在耕地产权认识上还处于一种混乱局面,而对耕地产权的认知会直接影响农户参与耕地保护的主动性。

(三)农户对耕地保护责任人的认知

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农民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育肥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因此,农户应该是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那么现实中,农户是否真的认识到自己是耕地质量保护的重要主体呢?调查数据如表2 所示:仅有21.7%的农户认为农民是耕地保护的主要责任人,32.2%的农户认为村集体是耕地保护的责任人,30.6%的农户认为国家才是耕地保护的负责人,15.6%的农户对此问题表示不清楚。同样,当问及“在耕地保护中,农户与政府哪一个的责任更大”时,55%的农户认为,政府的责任更大,仅20%的农户认为农户的责任更大,还有21%的农户认为农户和政府的责任相当,这些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农户在耕地保护过程中的主体参与意识还相对欠缺。

四、农户的耕地保护行为及影响因素

(一)农户耕地保护行为

本文使用“农户是否为改善耕地质量进行了投入”以及“有无撂荒行为”作为衡量农户耕地保护的行为。调查结果显示:63.9%的农户为改善更细质量进行了相关投入,52.2%的农户没有采取撂荒行为,说明大多数农户对于耕地保护还是比较重视,但仍有部分农户没有引起重视,使得本来稀缺的耕地资源的质量不断下降,土壤环境日益恶化,甚至出现耕地被建设占用等负面情况。

(二)农户耕地保护行为的影响因素

1.种地的用途与农户耕地保护行为

种地的用途及农户种地的主要目的,一般情况下农户如果种地的主要用途是解决自家吃饭问题的话,农户会注重保护耕地,如果农户只是为了增加家庭收入,那么农户的耕地保护行为可能表现地不是特别积极。调查结果显示当农户种地的主要用途是解决自己爱的吃饭问题时,撂荒的农户明显少于没有撂荒的农户,而当种地的用途是增加家庭收入时撂荒的农户明显多于没有撂荒的。同样当用途表现为解决自家吃饭问题时,对改善耕地质量进行投入的人明显增加了,由此说明当用途倾向于解决自家吃饭问题时,农户将会加强对耕地的保护。

2.户主年龄与农户耕地保护行为

人对事物的认知总是随着年龄的变化而不断地变化着,同理,年龄的差异也会体现在对耕地保护的心态上。实际上,人们对耕地保护的心态变化很大程度上体现在人们对耕地保护的责任心和自觉性上,相应的,心态的变化也会影响到具体的行为。调查结果显示,在50岁之前随着农户的年龄的增长,参与到改善耕地的人愈多,这证实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农户的耕地保护行为会有所改变,而且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农户对耕地保护感到更有责任感,更加倾向于保护耕地。然而,50岁之后,采取耕地保护行为的农户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出现下降趋势。

3.户主职业与农户耕地保护行为

作为纯农户而言,除非万不得已,户主是不会放弃继续种地的,因为土地是他们安身立命的必要条件。然而一旦农户的职业是其他的以非农业为主,种地只是选择性的职业的话,那么农户继续种地的想法将会很容易被外界所影响,其继续种地的意愿就会想变弱,对耕地保护的力度就会削减。由此推断当户主的职业为纯农户时,农户将表现出保护耕地的意愿,农户的耕地保护行为会增强。调查结果显示,农户改善耕地质量的保护行为与预期相符,但撂荒行为对于纯农户和兼业户之间却并没有表现出显著差异。

4.文化程度与农户耕地保护行为

文化程度对个人的认识的形成具有十分重大的影响,进而影响其行为。一般情况下,其知识范围就会越广。但是,是否一个人的文化水平越高,这个人对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就会越高呢?调查结果显示,采取耕地保护行为的农户中,绝大多数的农户的文化程度为初中,而在初中以上的农户其采取耕地保护行为的人数反而有所降低,这可能是大多数文化水平比较高的人对种地的需求只是停留在增加家庭收入上,而不像文化水平低的人,只能依靠种地来维持生计。

五、加强农户参与耕地保护的政策建议

面对我国当前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势,为了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除了进一步强化土地管理外,还应针对不同群体农民的耕地保护心态特征,采取强有力的对策和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耕地保护积极性,从数量和质量二方面来确保我国耕地的生产能力。

1、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扶持力度,提高农业生产经济效益,消除保护耕地就是保住贫困的思想误区。

2、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加大耕地保护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化农民的耕地保护观念。调查统计结果充分反映出文化水平的高低与农民对相关政策的了解程度成正相关,而且农民在耕地被征用所持的态度中,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看到补偿的高低已成为农民是否留守土地的主要原因之一,农民的耕地保护观念并不强烈,并且越是年轻的农民,其耕地保护的意识和积极性越低。因此,必须提高农民素质,加强宣传,深入农村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耕地的重要性、保护政策和规章制度,使耕地保护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让广大农民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战略意义。

3、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适时促进农村土地由保障功能向资本功能转变。调查分析已充分说明,目前耕地对于农民而言,更多的是社会保障功能,并在一定程度上由此导致了耕地利用经济效益不高、对耕地生产投入不积极。因此,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只有当耕地不再作为一种社会保障之后,才能真正作为一种资源被盘活,在数量和质量上得到人们的珍惜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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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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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