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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学生诉求的《中国税制》教学改革探讨——以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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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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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伟华

摘要:随着社会对人才质量的要求越来越具体化,不同学科的学生对同一课程的知识需求是不同的,因此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区别对待。本文以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为例,在分析三类学生对中国税制课程诉求的基础上,找出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如何帮助学生形成对课程的正确认识,如何加强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如何完善集体备课制度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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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学生诉求;中国税制;教学改革

东方学院《中国税制》是一门开课时间早、授课对象多样化、地位相对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从建校开设至今,其教学资源逐步完善、师资力量逐渐雄厚、教学质量逐步提高、教学成果逐渐显现。然而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市场机制的进一步深入,社会对人才质量的要求也在发生着巨大变化。因此,《中国税制》作为一门实务技能性极强的课程,必须顺应经济形势的发展和社会需要的变化,改变以往单一不变的教学模式,使教学手段多样化,最大可能地培养有较高实际应用能力的专业人才。

一、《中国税制》课程授课对象的诉求分析

《中国税制》课程授课对象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工商管理、电子商务、日语、英语、统计等专业的学生,此课程是学生的学科选修课,每学期设置34 个课时。第二类是会计、审计、资产评估、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此课程是学生重要专业课程,性质为必修课,每学期设置51 个课时。第三类是财政税收专业的学生,《中国税制》是学生的核心专业课程,性质为必修课,每学期设置68个课时。

《中国税制》课程对这三类授课对象的重要性不同,所以从本课程中需要获取的知识程度也不同。下面就本课程重要章节之一的消费税举例,来分析这三类授课对象对消费税知识的需求有什么样的不同。首先是第一类学科选修课的学生,只需要了解消费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以及税目、三种税率形式、三种消费税的简单计算(即从价定率、从量定额、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其次是会计类等专业的学生,因为财务离不开税务,所以不仅要熟练掌握消费税的基本要素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还要了解消费税的相关征收管理规定。因此跟第一类学生相比,要多掌握包括自产自用消费品、委托加工消费品、进口消费品等特殊情况下的复杂计算,掌握应纳税额计算中涉及到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已纳消费税额的扣除计算,了解消费税的相关征收管理规定。最后是财政税收专业的学生,这类学生需要具备较高的税务业务技能,需要掌握税收的基本理论知识,需要熟悉我国税收政策、法规和改革进展,需要有分析和解决我国现实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的能力。因此除了学习前两类学生需要学习的内容,财政税务学生还要多了解消费税的征税原理,清楚消费税改革的历程和趋势,分析改革中面临的问题,思考如何完善消费税政策,还要更多地接触税务机关的实务工作。

所以尽管这三类授课对象使用的教材相同,习题集相同,但因为对本课程的知识需求不同,我们授课教师在面对三类授课对象时应撰写差异化的教案、设计差异化的教学思路、应用差异化的教学手段、实行差异化的教学效果评价方式。

二、《中国税制》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学科选修课的《中国税制》开课率低

《中国税制》课程每学年的上学期主要针对会计类等专业的学生开设51个课时的必修课,下学期针对财政税收专业的学生开设68个课时的必修课,而不管上学期还是下学期都会针对工商管理等专业的学生开设34个课时的学科选修课。但是近两三年来,学科选修课却总是因为人数达不到学院开课要求而停开。据调查结果显示,学科选修课的学生普遍地认为《中国税制》是一门知识点复杂、难度高、考试通过率低的课程,在可选可不选的情况下,不愿意选择这样一门课程来修得学分。在学生以考试容易通过来衡量是否选择某一门学科选修课的大环境下,《中国税制》不占据优势。但从另一方面也可能反映出,授课教师在讲课时并没有仔细分析学科选修课学生对本课程的需求,学生的专业与《中国税制》的关系不是很紧密,前期基础课程学习得很少,仅仅从兴趣的角度来选择本课程,更希望从本课程学习些税收的基础性和常识性的知识,所以这就要求授课教师将税收知识简单化、趣味化,在考核方式上多样化和差异化。但在教学实践中,授课教师因为节省自身的备课时间,对学科选修课的学生讲授知识的难度与必修课学生一样,期末使用同样难度的试卷,造成工商管理类专业跟不上教师讲课的节奏,期末复习时因为课程难度大且不重要而选择战略放弃,期末考试交白卷的事情时有发生,不及格率相对较高。如此一来,《中国税制》就有了难度大、要求高、不及格率高的口碑,选择的人数少之又少。

2.财政税务学生的《中国税制》教学与实践结合尚待加强

为了提高学生将专业知识应用于实践的能力,避免学生的理论知识与社会需求的严重脱节,近两三年来,财政和税务专业所在的财税分院一直与海宁市长安国税分局和地税分局展开紧密合作。正在进行的主要工作有:税务局的业务领导和业务骨干担任学生实习基地指导老师,不定期来学校为学生做实务讲座;分院学生定期在课外时间到长安税务部门进行实习;在税收宣传月期间,邀请税务部门人员与学生共同参与税法知识竞赛;与长安地税分局合作出版税收电子杂志,由学生亲自参与税法知识的宣传、策划、编辑。一系列的努力,使得学校的实践教学与过去相比取得了很大进步,但这远远满足不了学生真正的想要了解和学习社会部门实际如何操作的需求和渴望。每每和学生探讨他们的课堂教学感受时,学生都会提到自己的疑惑。比如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等规定,个人出租房屋需要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等,但是现实社会中,却很少看到有人交税;又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经过认证才能抵扣,那么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财务人员和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是如何开展认证工作的?很多的关于现实工作如何操作的问题,学生在目前的实践教学中还不能得到相关回答。

3. 教师备课存在差异,缺少必要的授课心得交流

前面提到,51个课时的《中国税制》主要面对会计分院的各类专业学生,开设时间是每学年的上半学期。此类学生数量相对是很多的,平均有10个行政班级,约450名学生,而教师人数需要4-5人,每人负责2-3个班级。这类专业的学生对税务知识的需求大体类似,但由于老师的教学风格和理念不同,知识体系的供给存在差异。比如,同一个知识点,不同老师讲解的细致程度不一样;同一个章节,不同老师强调的重难点不一样;同样的教材,不同老师的教学进度不一样,让学生自学的内容不一样。在此情况下,某个教师编写的《中国税制》习题集只反映了自己所认为的重难点和学生需掌握的知识点,某个教师负责的期末试卷只体现自己认为学生需考核的范围,这样的期末试卷对出卷老师所教授的班级学生是有利的,因为出卷老师知道哪些考题是学生掌握比较好的,哪些考题可能学生掌握得比较差。所以对同一分院的学生,同一门课程的成绩不能很好地体现公平性。

三、对《中国税制》课程教学改革的几点看法

1.提高学科选修课的开课率,帮助学生形成对本课程的正确认识

针对学科选修课的开课率较低,建议从两方面来改善这一现状。一方面,首先授课教师应根据学科选修课学生的需求,重新备课,修订教案、课件、教学大纲,改变课后作业的布置方式,重新设计难度适中、较为灵活、注重思考的期末考核方式。授课过程中,加强老师与学生的互动,使老师和学生都能以较为轻松的姿态度过教学时间。另一方面,财税分院作为开课部门,可以与工商管理分院、外国语分院合作,请各分院的辅导员老师、各班班助和班委在每学期期末的选课指导中,面对学生是否应该选择《中国税制》的疑惑时,给予正确性引导,消除学生对这门课程的误解。让学生知道,《中国税制》课程会根据学生的基础和需求改变过去的授课思路,使之学得愉快和轻松。在转变过程中,要求教师们杜绝特意通过简化课程和降低考核难度来提高开课率的想法。

2.注重理论教学和实践的进一步结合,强化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

为强化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使学生充分了解和掌握我国税收理论在实践领域的新思想、新观念、新制度、新方法,教师需要进一步深化实践教学。一方面,授课教师可以精心设计实际业务讨论题,或举行课堂讨论,或要求学生写成论文,或提交学术类协会讨论研究。另一方面邀请税务和企业实践部门的业务骨干定期为财政税务学生作实践知识讲解,同时鼓励学生将自己关于实际操作的疑惑向业务骨干咨询并获得解答。最后,在省内建立稳固的实习基地,使财政税务学生能更好地完成阶段实习和毕业实习

除了强调要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之外,税务系教师也应学习业务实践知识。税务系目前有一半的教师是从学校毕业后不到五年教龄的,尽管他们的理论知识和学术素养都比较扎实,但是因为很少或没有接触到实际业务操作,所以在传授学生实践操作知识方面存在局限性。学校可以利用假期组织年青教师和骨干教师到税务部门和相关企业进行挂职锻炼,让他们学习最新的业务实践知识,提高实践操作能力,缩短课堂与实践部门的距离。

3.完善集体备课制度,加强教师间授课心得交流

在学生需求类似的情况下,为保证知识点传授的相似性,需要每个老师参与进来,在表达自己诉求的同时考虑整体性效果。而集体备课制度是实现这一效果的可靠途径。集体备课制度能统一教学进度、统一重难点,统一授课深度,统一内容。具体而言,由税务系所有教师分工制作教学大纲、教学方案、课程课件、习题集、辅导阅读材料等,在编写和制作过程中,定期组织办公室内部小型讨论会,每位教师在自己负责的相关内容上需征询其他老师的意见。编写和制作完成后,所有的教学资料汇总,发给每位老师提出最后的修订建议。如此做之后,有利于更公平地考核10几个班级的学生对本课程的掌握程度,有利于老教师完成对新老师教学上的指导,有利于本课程更好更长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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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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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芳.案例教学法在中国税制课程教学中的应用[J].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3).

[3]李小珍.中国税制课程案例教学法的实施及建议[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9(10).

【基金项目:课题名称:2012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管理与教学改革课题《中国税制》教学改革模式新探索】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