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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群,由“山银花”引发的反腐倡议

  • 投稿ying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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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华

陆群,一名职业反腐者。

这位网名为“御史在途”的“70后”,现为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自1996年入职专司反腐败之职的湖南省纪委后,在近20年间,他一直与腐败为敌。

2015年4月28日,一向勇于为弱势群体发声的陆群再次在微博里发言。这一次,他的声援对象是湖南的金银花产业和花农。此前不久,农家出身的陆群目睹了众多种植金银花的花农返贫的情景,因“十分心疼”而决定辞去公职,“以一人之力调查金银花更名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

事实上,陆群所说的“金银花更名”腐败问题已经发酵了一段时间。据新华社报道,在1977年到2000年的《中国药典》中,产自南方的山银花和产自北方的金银花一直被“合在一起”。但在2005年和2010年版的《中国药典》中,却对“在性味与归经、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中的描述”中“一字不差”的两者做了分列。

此次“分列”引发巨大纷争,南方称北方企业操纵药典修订,造谣诋毁南方山银花产业;北方称山银花冒充金银花“扰乱市场”。之后,南方金银花(即山银花)价格暴跌,整个产业几近崩溃。

早在上述纷争出现之初,陆群就直指“金银花更名”存在腐败问题并为南方花农鼓与呼。此次他决定辞职调查,不过是此前行动的延续。

陆群的辞职声明,在众人的“心湖”中激起层层涟漪。为此接受《钱江晚报》记者采访时,他谈到了湖南的金银花花农,也谈到了防腐立法问题——加紧制定一部《防止利益冲突法》。

金银行花更名与《防止利益冲突法》貌似风马牛不相及,实质有一定关联性。

利益冲突是个特定名词,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公职上所代表的公共利益与其自身所具有的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按专家的说法,与官员直接贪污或受贿这种腐败相比,通过利益冲突实现利益输送目的之腐败是一种更隐蔽和更高级的腐败。国家发改委前副主任刘铁男父子案就是利益冲突型腐败的典型案例。

需要说明的是,利益冲突引发的腐败是一种“国际流行病”。为了防止这种腐败,不少国家制定了《防止利益冲突法》。我们国家虽然也有这方面的规定,但目前尚停留在党纪和政纪层面。鉴于我国反腐败形势比较严峻,近年来,一直有专家呼吁通过制定《防止利益冲突法》将相关制度上升为法律

在吁请制定《防止利益冲突法》时,包括陆群在内的反腐败问题专家冀望通过制度“管住”领导的配偶、子女甚至朋友等利益关系密切者。而仔细聆听,我们会发现制定相关法律的脚步已清晰可闻-2015年5月4日,上海率先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该规定明确要求省部级领导干部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经商办企业。

虽然“不得在本市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尚有网开一面之嫌,但并不影响规定本身的意义和价值——对制定国家级别的《防止利益冲突法》的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