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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左传》战争中的“和”观念

  • 投稿空一
  • 更新时间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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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敏

摘 要:“和”是先秦时期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左传》在其战争记述中突显了对“和”观念的重视:重“和”者必胜,失“和”者必败。究其实质是《左传》对“人”的重视,对“神”的弱化,这种思想一定程度上可以纳入先秦人学范畴,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了殷周时期的文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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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左传》 战争 和

《左传》战争记述中蕴含的思想历来受后人关注,其“遵礼”“民本”和“重视谋略”等思想已被学界广为论述,本文不再赘述。本文着重论述的是《左传》战争记述中隐含的“和”观念,这一点学界少有论及。本文就在解读先秦“和”与“同”这两个概念的基础上,论述《左传》作者在记述战争时所表现出来的“和”观念以及其思想实质。

“和”,《说文解字》解释为“相应也”,乃互相应和之意,它的出现和音乐有密切的关系。《礼记·乐记》云:“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此处的“和”突出的是“乐”的重要作用,即“调和”。《礼记·乐记》还有类似记载,其言曰:“是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故乐者,审一以定和,比物以饰节,节奏合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是先王立乐之方也。”由此可知,“和”这一概念的起源和音乐有密切的关系,是先王调和社会关系的手段。但后来,“和”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延伸,跳出了音乐的范畴,进入了政治生活。这个时候,“和”往往是与“同”这一概念并举的。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和”与“同”在音乐范畴中并没有太大的区别。《礼记·乐记》中除了以“和”来表示“乐”之追求外,“同”也可以表达同样的意思,比如“乐者为同,礼者为异”,此处“同”与“和”有着相同的意思。但政治范畴的“和”“同”却有了不同的含义。可以看以下两个例子。

《国语·郑语》记载了西周史伯对郑桓公的一段对话,在分析当时周幽王的时政状况时,史伯表现出了深深的担忧,言“今王弃高明昭显,而好馋慝暗昧……去和而取同。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史伯的意思很明确,“和”的实质是容纳万物,而“同”排斥异己,只取同类。正因为周幽王摒弃异己之说,只取悦己之声,所以史伯表现出了深深的忧虑。

而《左传·昭公二十年》中记载的齐国晏婴和齐景公的一段对话则更进一步明确了“和”“同”之别。

齐侯至自田,晏子侍于遄台,子犹驰而造焉。公曰:“唯据与我和夫!”晏子对曰:“据亦同也,焉得为和?”公曰:“和与同异乎?”对曰:“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今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

晏婴所论的“和”与“同”的内涵与史伯所论是一致的,“和”有容纳众物之意,“同”乃只取同类之意。只不过在将“和”引申到君臣之意时比史伯所言更加明确。晏子最著名的言论就是:“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所论之意即“和”在君臣之道的范畴中指的是臣子要有积极进谏之胆识,君要有容纳臣子异论之胸怀。言外之意即只有臣子勇于进谏、国君善于纳谏,方能称其为“和”。

而孔子对“和”也非常重视,将其引申到了个人修养的范畴,《论语·子路》篇记载了孔子的一句话:“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在此,孔子很明确地把“和”“同”视为区别君子、小人的标准之一,是对晏子理论的一种引申。

由上述三则材料可以看出,史伯和晏婴将“和”运用到了政治生活中,孔子将其引申到了个人修养中,虽然应用范畴不同,但其内涵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一个团体而言,既要敢于表达不同意见,又要善于容纳不同声音,二者缺一不可,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

综上可知,“和”应是先秦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这种思想也隐含在《左传》的战争记述中,虽然作者没有直接的文字表述,但细观其战争记述,不难发现其中隐含着一个规律,即:重“和”者必胜,失“和”者必败。这主要表现在君臣、将帅之间的关系上。凡将士积极献策,主帅善于纳谏者必胜;而上下离心,主帅刚愎自用者必败。

比如《左传·庄公十年》所记的“齐鲁长勺之战”便是《左传》作者“和”观念的明显体现。面对齐国的进攻,鲁庄公和曹刿之间展开了一场平等的对话,鲁庄公说出了自己的作战方案,“财物分人”“取信神灵”和“以情断狱”,曹刿毫不留情否定了前两种方案,言其为“小惠”“小信”,作战不足依凭,只有第三种方案才是鲁国真正所需,以此可以征得民心,取得胜利。而鲁庄公亦欣然接受并且让曹刿跟随作战,在战场上对于曹刿的策略也一一接受。最后,君臣民同心,取得了此战的胜利。在此,鲁庄公和曹刿之间的融洽,其实质就是“和”观念的一种体现。曹刿地位卑微却能勇于进谏,鲁庄公贵为国君却能屈尊和曹刿平等对话,从谏如流,形成了上下同心的局面,从而取得了战争的胜利。恰恰暗合了晏婴所言:“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在君臣共同的商讨中制定出了合理的方案,最终促成了事情的成功。

再如《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所记的晋楚城濮之战,战前晋国上下表现出的就是“和”的局面,各位臣子纷纷献计献策:如何激怒楚国,促其先战从而陷其于不义;如何把齐国、秦国拉入作战集团,从而加强自己的力量;如何施恩惠于曹卫,笼络小国,获得广泛的支持等等问题都经过了君臣广泛的商议。后来当晋文公犹疑不定,想退缩时,大臣又积极劝说、鼓励,最终坚定了晋文公开战的决心和必胜的信心,为晋国此战的胜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可以说,正是因为晋国君臣表现出来的“和”,使晋国有了取胜的可能。而《左传》作者不惜笔墨地描绘战前晋国君臣的商讨,就是竭力突出自己的战争思想——重“和”者必胜。

与重“和”相对的是失“和”,失“和”者必败这一观念在《左传》中亦多有战例,其中最典型的是僖公三十三年的秦晋崤之战。僖公三十年,晋国、秦国围攻郑国,秦穆公在郑国烛之武的游说下撤兵,与郑人结盟,留下杞子、逢孙驻守郑国。僖公三十二年,杞子掌管郑国北门钥匙,派人通知秦穆公偷袭郑国,里应外合郑国可得。秦穆公大喜,决定出兵,而蹇叔极力劝阻,并根据自己的经验预测秦国必定惨败,而且把战败的地点都说得明明白白,但秦穆公一意孤行,拒绝了蹇叔的劝谏,坚持出兵东征,结果大败。虽然蹇叔恪尽职守、勇于进谏,但秦穆公刚愎自用,不纳善言,导致秦国君臣“失和”,结果致使秦军在崤山几乎全军覆没。

另外,僖公二十二年的宋楚泓之战,文公十二年的秦晋河曲之战,均是君臣、将帅“失和”导致失败的战例,不再赘述。

由上可知,《左传》作者已将“和”视为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因素,这只是表面现象,更深层次中隐含的是作者对人的智慧和力量的肯定,对神灵作用的弱化,尤其是对于战胜国一方,《左传》作者的这种倾向尤其突出。

可以回看前文所举的“齐鲁长勺之战”一例,身份低微的曹刿想见鲁庄公谈论战事。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鲁庄公提出了三种作战方案,其中有一条是“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希望通过祭祀借助神灵的力量取得战争的胜利。对此曹刿断然否定,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很委婉地表示鬼神的力量不可信,弱化了神灵的力量,最终选择的是鲁庄公提出的能得民心的“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之说。毫无疑问,作者记述这次战役主要突出的是“人”在战争中的重要性,弱化了神灵的重要性。

再如僖公二十八年所记的“晋楚城濮之战”中,也有一处细节展示了人对“神谕”的一种颠覆。开战前,晋文公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和楚成王搏斗,楚成王伏在自己身上吸食自己的脑髓,所以晋文公很害怕。这很明显是一个不吉利的梦,但大臣子犯却反其道而解之,曰:“吉。我得天,楚伏其罪,吾且柔之矣!”很明显,这样的解释有些牵强。可见子犯解梦并不是依据梦本身,而是依据晋国的需要为晋文公解梦,从而将梦化凶为吉,为其所用。最终,在子犯的鼓励下,晋文公坚定信心,和臣子同心同力取得了最后的胜利。由此可以看出,在此事件中“人力”是可以操纵“神谕”的。

另外,桓公六年记有楚武王侵随一事,在楚国战败,随侯将要追赶时,颇具战略眼光的季梁阻止,劝随侯不要只顾眼前利益去追赶实力强大的楚军,应该转而致力于治国惠民,言谈中更是语出惊人,言:“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如果民心不齐则“鬼神乏主”,只有修政爱民才能“庶免于难”。结果“随侯惧而修政,楚不敢伐”。在此,随国君臣也形成了“和”的局面,季梁敢于进言,随侯善于纳言,保全随国。而季梁谈到:“夫民,神之主也。”很明确地将人置于神之上,言外之意,能保全随国的不是神而是人。这比起曹刿和子犯之言更是直截了当。有学者对于这种现象有这样的总结:“这似乎是一场历史性转折的象征:对于神,人不仅仅是敬而远之,而且还敢于冒犯了。”[1]而在这种冒犯过程中,如果说周人的“德礼”思想系统是根基,那么“和”的观念就是催化剂,假如没有“和”观念,就没有鲁庄公和曹刿的平等交谈,而曹刿也断断不敢截然否定鲁庄公依靠鬼神的作战方案。对于城濮之战中的子犯也一样,假如晋国上下没有形成“和”的局面,他也断断不敢私自乱言,自然也就没有“子犯解梦”这段历史佳话了。

而《左传》这种“和”观念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纳入先秦人学范畴进行研究,因为《左传》在记述战争的行文中不仅凸显了“和”是决定战争胜败的关键,而且在凸显“和”观念的过程中体现出了人的重要性,“和”局面形成的原因在于人而不是神。而这种重人轻神的思想正是那个时代思想文化模式转换的表现。

《礼记·表记》记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由此可知殷商时期人们对鬼神无比敬仰,人的世界是由鬼神控制的。而到了周朝,“周人入主中原以后,使中华文明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在用武力征服殷商的同时,周人在更为深入的层次上展开了对殷商的文化征服,进行了文化模式的转换。”[2]而上文所列《礼记·表记》之言便是这种文化模式转变的概括。周人已开始注意到人类自身存在的价值,建立了以“德礼”为核心的行为规范和思想体系。而作为儒家学派的孔子,继承了周人思想,表现出了轻鬼神、重人事的倾向。《论语·述而》记曰:“子不语怪力乱神。”《先进》篇记载季路问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孔子很理性地认识到,真正控制人类自身的是人而不是神,因此孔子一生都在孜孜不倦地寻找人类社会的存在依据,而其毕生追求的“仁”“礼”“忠”“孝”思想就是他以人类世界为出发点形成的思想体系。

而同为儒家经典的《左传》也接受了这种思想的影响,在战争记叙中不仅淋漓尽致地彰显了“和”的重要性,而且也极力突出了决定“和”局面形成的关键是人而不是“神”,彰显了人的智慧而弱化了神的力量,有着朴素的唯物主义色彩。而《左传》战争中的“和”观念对人价值的肯定,也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了殷商时期的这场文化转型。

注释:

[1][2]刘黎明:《先秦人学研究(序言)》,成都:巴蜀书社,2001年版,第3页,第1页。

(王晓敏 河南许昌 许昌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 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