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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本体的来源与实质

  • 投稿杨文
  • 更新时间201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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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音乐本体问题是音乐美学研究中常遇到的问题,而且具有跨学科的特点,研究者必须具有音乐学与哲学的双重知识背景,才可能进行深入的研究。由于本体问题在哲学上一直存在争议,且各家认识不尽相同,所以势必导致音乐本体这样一个衍生概念的相对混乱。为便于今后的研究,本文拟从本体概念、本体流派等方面入手,对音乐本体加以阐释,并对其实质加以必要的论述。 
  关键词:本体 音乐本体 音乐美学 存在 
  一、何为本体? 
  “所谓本体,指终极的存在,也就是表示事物内部根本属性、质的规定性和本源,与现象相对”。所以,本体是关于存在的学说,最早提出本体这一概念的人是巴门尼德,他认为本体是世界的本原。而本体论概念,则最先出现于德国哲学家郭克兰纽和法国哲学家杜阿姆尔的著作中,后被德国哲学家沃尔夫采用,沿用至今。 
  二、关于本体的各家之言 
  (一)古希腊:巴门尼德的“存在”、伊奥尼亚的“水”、柏拉图的“理念”、毕达哥拉斯的“数”、亚里士多德的“形式”等都是关于本体的学说。 
  (二)中世纪:本体即上帝。这一时期经院哲学大行其道,上帝成为世界的本原,一切的一切均来自于上帝,他决定了人与世界的发展,人类只是执行其意志的工具,只能惟命是从,绝对不可以怀疑上帝是否存在,以及上帝的决定及判断。 
  (三)近现代哲学:笛卡尔是一位“胆大妄为”的哲学家,他提出“我思故我在”的口号,把存在的前提锁定在“我思”,否定了中世纪以上帝为代表的“神学本体论”,把上帝从高高的哲学神坛上拉了下来,剔除了本体的神秘性、权威性,以及人们在认识过程中的被动性。 
  三、何为音乐本体? 
  若想说明音乐本体为何物,首先应知道音乐属于艺术的一个门类,音乐本体是属于艺术本体的衍生概念。那么,什么是艺术本体呢?“艺术本体是对艺术本身存在的终极原因、艺术之为艺术的存在本体和质的规定性加以描述的理论”,由此可知,音乐本体是对音乐本身存在的终极原因、音乐之为音乐的存在本体和质的规定性加以描述的理论。 
  四、关于音乐本体实质的几种观点: 
  (一)数即本体。众所周知,西方文明无论发展到何时、何种程度、何种状况,其文明的重要源头都要从古希腊时代讲起,作为这一时代的优秀代表,毕达哥拉斯的声誉与地位无可撼动。他集数学家、哲学家、音乐理论家等众多头衔于一身,通过科学试验发现了音乐与数学的关系,将实证性研究与理性精神引入到音乐研究中。 
  毕达哥拉斯认为世界的本源是数,说得再具体就是数的结构与比例,这种结构与比例既体现在宇宙的运行中,又体现在音乐的音响中,这种对世间万物运行规律的总结与概括比前人有很大的进步,同时他认为,作为事物本源的数可以被人认识,所以毕达哥拉斯的本体学说是一种可知论。因而音乐的本体也可以被掌握。这对于消除音乐的神秘感,深入研究音乐自身的特点,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理念即本体。建立这一理论的人是古希腊最伟大哲学家之一的柏拉图,他在继承发展巴门尼德与毕达哥拉斯学说的基础上建立了第一个本体论体系,即理念论体系。他认为万物的本源是理念,那么音乐的本源也应是理念。 
  显然,柏拉图是一位唯心主义哲学家,他的理论在于以一种超越性的方式探讨万物的存在方式,而忽视了感性体验对于把握事物本质的重要性,这对于研究音乐本体更是一种致命的缺陷。大家都应知道,音乐是我们人类的创造物,是一种精神的产物,而如何满足、实现这种精神需求,必需要有感性经验的积极参与,具体体现在音乐的创作、演唱、演奏、欣赏等各个环节,如果忽视感性体验这一探寻音乐本体的重要手段,片面的探寻抽象化、绝对化的音乐的理念,就无异于重走重理性、轻感性的老路。柏拉图所走过的哲学探索之路,是哲学史上不可跨越的重要阶段,但他的理论之所以被批判的继承甚至取代,恰好说明其存在的缺陷。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应有所借鉴、有所继承、有所发展。 
  (三)形式即本体。建立这一理论的人是亚里士多德,作为西方文明的代表,他不仅没有盲从前人的学术见解,还创立了自己的学术体系。体现了严谨且务实的研究风格,具体体现在——他一改柏拉图理论中高高在上的理念论体系,对其进行了很大程度上的矫正。从亚里士多德的学术观点中,我们可以感到更多可知可感的事实存在。在对艺术的态度上,柏拉图认为现实是理念的摹本,艺术则是摹本的摹本,而作为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却给予艺术以正面的评价。 
  本体是关于存在的学说,西方首位将其作为哲学中的哲学、存在中的存在,并给予足够重视的哲学家是亚里士多德,他把对存在的研究从绝对、抽象的死角拉回到可被感性经验所把握得客观实在中来,并把存在的层次与类别做了逻辑上的划分,为本体论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亚里士多德认为,存在物由四种因素决定,其中的形式因是事物的内在规定性,质料因是存在物存在的基础。存在物不能没有质料因,但质料因只能使存在物可能成为其所是,只有当质料因从形式因获得了必要的规定性,存在物才是其所是,因此,形式因才是存在物存在的决定性因素,“形式才是事物的第一本体。”所以,音乐的形式就是音乐的本体,而且是第一本体。 
  五、笔者对于音乐本体实质的认识: 
  笔者认为,既然“音乐本体是对音乐本身存在的终极原因、音乐之为音乐的……质的规定性加以描述的理论”,是研究音乐存在的学问,那么音乐就应该有两种存在:感性存在与理性存在,或称为第一存在与第二存在。第一存在是以感性的方式显现,相对容易观察,表现为音乐的材料及其组合方式:而第二存在是以规律的方式隐藏,有待发掘。在以往的西方哲学研究中常常存在一种倾向——重视理性而轻视感性,认为理性高于感性,像黑格尔就曾说过:“哲学史所昭示给我们的,是一系列的高尚的心灵,是许多理性思维的英雄们的展览,他们凭籍理性的力量深入事物、自然和心灵的本质——深入上帝的本质,并且为我们赢得最高的珍宝,理性知识的珍宝”。 
  我们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世界万物的存在首先是物质的存在,这个存在是可以被感知的,具体而言就是被我们人体的感觉器官感受,如果轻视、忽视、甚至跳过感性,片面地谈理性将使研究变得十分不科学、不恰当、甚至是莫名其妙,通过这样的研究得出的结论将不免落入神秘主义的怪圈,不符合研究的规律。 
  所以音乐的本体应包括感性存在与理性存在,或称为第一存在与第二存在。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下:其中,第一存是第二存在的基础,也就是说感性存在是理性存在的基础,没有对音乐感性存在的把握,就不可能对音乐感性存在进行分析、判断、总结,提出建立在科学与事实基础上的理性存在理论,感性存在是通往理性存在的必经之路。无法回避,也不可能回避,否则理性存在就是空中楼阁,是没有任何依据的畸形理论:第二存在是第一存在的升华。即理性存在是对感性存在的提炼与总结。不存在凭空产生的理性存在:第一存在与第二存在地位平等。即感性存在与理性存在具有同等的重要性,第一存在是基础,第二存在是第一存在的升华,都是我们认识音乐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和阶段,我们不能再走以前重理性轻感性的老路,不能重复错误,给感性存在以合适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