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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微博意见领袖的社会责任

  • 投稿卿卿
  • 更新时间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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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网络上信息繁多,意见领袖不负责任的转发和发布有可能推动谣言的传播,更有甚者利用自身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意见领袖不应忘记其社会责任,在信息发布的环节要把好关,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理性地发表观点和评论,充分发挥其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传播环境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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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意见领袖 微博 社会责任

一、意见领袖

意见领袖是两级传播中的关键人物,信息总是先由大众媒介传播给社会成员中的少数意见领袖,然后再由意见领袖扩散给全体公众。①本文中的意见领袖主要是指微博上的“大V”。

新媒体时代,人们不单从报纸、电视和广播上获取信息,更多的人选择通过微博了解变化着的世界。有一群人在微博上十分活跃,又拥有着大量的粉丝群,且身份获得认证加了“V”,我们称之为“大V”。 “大V”们发布的微博有可能引发上千甚至上万人的转发和评论,转发量和影响力极大。

二、意见领袖的社会责任

1、现状

2013年8月,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的数据统计结果显示,大学生微博用户人均粉丝数为241.63,人均关注数717.88,大学生用户关注他人的数量要远远多于被他人关注的数量。②同时,报告在对3000万名大学生微博用户的数据调研中发现,超过60%的信息为转发,原创信息不足40%,在转发的信息当中,80%为“大V”发布。

“大V”们作为微博中的意见领袖通常能有一呼百应甚至一呼千应、一呼万应的效果,由“大V”们发布或转发的消息由点到面像核裂变一样传播。有些骗子就利用“大V”们的名人效应发布虚假信息骗取公众的同情和钱财。有的“大V”则把知名度当做敛财工具,甚至通过传谣形成一定的影响力以扩大自己的利益。

周禄宝曾曝光过甘肃陇西县政府走样落实惠农政策内幕,披露过陇西教师性侵8名幼女的丑闻,爆料过“微笑局长”杨达才等多起事件,是知名的网络爆料名人,后来却利用“网络炒作”敲诈勒索,最终被江苏警方批准逮捕。周禄宝没有坚守网络底线,而是“利”字当头,把应有的社会责任抛诸脑后。在“立二拆四”和“秦火火”这样的网络推手和网络水军传播谣言的过程中,也有部分“大V”参与其中,不明真相或是添油加醋的转发都对其传播推波助澜,造成广泛且恶劣的影响。

2、意见领袖须承担社会责任

2013年8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集中部署打击利用互联网造谣和故意传播谣言的行为,国新办有关负责人还特别批评微博“大V”,指责这些账号用户损害了网络媒体公信力,也扰乱了正常传播秩序。从2013年到2014年,国家已抓获“秦火火”等一批微博意见领袖,新浪及腾讯微博也对一些网络名人的微博账号进行了查封。政府的监督管理是外部因素,意见领袖的自身建设则是重要的内因。

责任是人应主动承担的角色义务和对其因过失所造成的后果应承担的责罚。③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无论是普通网友还是“大V”们,其发言都须承担责任,考虑其发言可能对社会带来的影响。意见领袖的高影响力决定他们在发言中更应慎之又慎。如果每每自居“意见领袖”,享受着影响力带来的种种好处,却认为没有任何传播正能量的义务,恐怕实在说不过去。④

在微博上曾有这样的比喻:粉丝数量超过100的微博是一本内刊,超过1000的是布告栏,超过1万的是一本杂志,超过10万相当于一份都市报,而超过1000万就成了一家电视台。⑤因此,微博“大V”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比一般网民要大得多,意见领袖积极发挥其正能量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意见领袖如何担负重任

1、信息发布把好关

(1)转发内容须谨慎。意见领袖发布信息必须慎重,对可疑的内容勤思考,多求证,不要在转发的不明真相的信息前面加上“求辟谣”、“是不是真的啊”“求证一下”这样的标签就匆匆发布。

2013年9月11日,《新闻直播间》播出的对潘石屹的采访中,他提到曾经在微博刚兴起的时候总是热心转发有关“爱心救助”的事情,但是最近两年已经很少转发这些信息了。因为他发现总是屡屡上当受骗,虚假的东西实在太多了。自己上当受骗倒无所谓,但他担心喜欢他跟随他的粉丝们也跟着上当受骗。潘石屹作为拥有1600多万微博粉丝的“大V”,在信息传播中严格要求自己,小心谨慎发布,就是对网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表现。

(2)发布了解的内容。正所谓“术业有专攻”,从意见领袖的定义看,是指在传播活动中表现活跃的一小部分人,对某方面的事态发展比较关心,比较了解。所以,他们大多都只是某一方面的专家,可以说每一个意见领袖都有自己所熟知的一小块儿领域。在相关领域,他们的意见是权威,是风向标,若在不熟悉的领域,发生一些错误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他们的粉丝有时候盲目相信并跟风转发一些不实信息,甚至在一些事件中放大谣言,产生恶果。这就要求意见领袖们必须要谨言慎行,时时刻刻怀揣对公众的责任,在不熟悉的领域小心发言或者不发言。

2、舆论引导要及时正确

在事件发生之后,意见领袖们也应积极发挥其对舆论的导向作用,刊发或播发观点、评论以引发网民和公众的深思。2013年,中央电视台的特约评论员杨禹在一些网络造谣者被批捕之后,就分别在8月22日的《东方时空》、8月23日的《朝闻天下》和8月25日的《新闻联播》中发表评论,谈到网络“大V”要有社会责任感,做到“勤辟谣,遏造谣,断传谣,发正声”,谴责部分“大V”乐当“大谣”醉心“大利”的行为,提出“大V”应做理性和建设性的传播者,传递正能量。

3、表明态度要理性

有的意见领袖在网络上做极端化的判断,发情绪化的言语,为了点击率哗众取宠,发表一些不经深思熟虑的观点,这些都是没有社会责任感的表现。作为意见领袖,上述的行为只会给谣言提供生存的空间。

杨禹在微博上也是拥有500多万粉丝的“大V”,在他的1700多条微博中,将近90%都是原创微博,对于信息的转发想必也是保持谨慎的态度。在他转发或是原创的微博中,涉及社会公共事件的内容,总是坚持客观理性,不盲目不跟风,积极和自觉地传播正能量。

结语

总之,意见领袖要明白自己所能产生的影响力,不忘自己的责任,谨言慎行。评论中提到的建议再多再好,还是需要意见领袖们切实行动,不能只是当做“耳旁风”,一定要时刻怀揣社会责任感,不辜负公众对他们的信任。在转发和发布信息时须小心谨慎,判断信息正确或虚假时要客观,理性的发表言论,坚决不做谣言的传声筒和扩音器,更不能为了一己私利而弃社会责任于不顾,自觉地坚守底线,积极发挥其正能量,为社会和谐的传播环境奉献出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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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李彬:《传播学引论》[M].新华出版社,2003:150

②朱廷劭,魏莉等,《2013年中国大学生微博发展报告》[R].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计算网络心理实验室,2013

③赵兴奎、张大均,《责任和责任心的涵义与结构》[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07(2)

④京平,《“大V”理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N].《北京日报》,2013-8-12

⑤王永,《微博名人尤其应该在网络空间传递正能量》[N].《人民日报》,2013-6-21

(作者:均为重庆大学新闻学院研究生)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