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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初中生是否适合阅读《水浒传》原著

  • 投稿周赛
  • 更新时间201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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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荆立辉

【摘 要】《水浒传》作为中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这部小说的文学思想和艺术特色在中国文学史上都闪烁着耀眼的光芒,成为许多学者专家认真钻研不断探讨的源泉,但是作为文学基础和文化底蕴不够深厚的初中学生,在阅读的时候,可能产生的迷茫和困惑也会比较多,本文将对初中生阅读水浒产生的种种问题进行探讨,并对《水浒传》是否适合中学生阅读产生深切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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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初中生;阅读《水浒传》;质疑

《水浒传》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民反",对书中性格鲜明的英雄人物的成功塑造,也是这部小说具有光辉艺术生命的重要因素。但笔者在阅读过程中,也注意到了一些不利于中学生阅读的情节,并对该书是否适合推荐给中学生阅读表示忧虑:

一、《水浒传》中充斥着大量暴力血腥场面的描写,不利于初中生形成健康的心理

《水浒传》原著中,到处充斥着杀人放火的场面,和血淋淋的文字描写,不要说是一个未成年人,即便是个成年人看了也十分惊悚。比如,宋江抓了他的仇人黄文柄之后,书上这样描写:李逵拿起尖刀,看着黄文柄笑道:“……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柄,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一百二十回梅氏藏本《水浒传》311页。]第四十二回,这样写道:李逵捉住李鬼,按翻在地,身边掣出腰刀,早割下头来。……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两块肉来,把些水洗净了,灶里抓些炭火来便烧,一面烧,一面吃。吃得饱了,把李鬼的尸首拖放屋下,放了把火,提了朴刀,自投山路里去了。[一百二十回梅氏藏本《水浒传》325页。]如此轻描淡写的语言,实质刻画了一个杀人啖肉的恶魔。可在施耐庵的笔下,没有批判,反而写出李逵的直率和可爱。不仅书中李逵这样杀人嗜血,武松手刃潘金莲和王婆,病关索杨雄怒杀潘巧云,卢俊义惩罚李固和贾氏等都有类似描写。这些人杀人如麻,如:母夜叉孙二娘,专门拨了人肉卖包子,还有专门的剥人皮的工具“剥皮凳”,就连朱贵的酒店也都靠打劫为生,杀人越祸的事情比比皆是。小说还有大型杀人场面,如武松血溅鸳鸯楼一节中,武松杀了张都监一家相关和不相关的共计十五人;在梁山好汉血洗祝家庄一节中,除一个给石秀引路的老人和那个小村庄的人幸免于难外,扈家庄和祝家庄均被洗劫,只有扈成逃走,扈三娘投降,其他男女老幼均被杀死。书中这种场面的描写比比皆是,所描写的英雄好汉,个个手段残忍,极尽杀人放火之能事。这些文字对模仿力强,自制能力差,思想振动激烈的初中生来说,很容易形成不良的影响。

二、《水浒传》中存在大量的情色描写,不利于初中生的文明阅读。

《水浒传》许多英雄人物都是不近女色的,但有一些都是被坏女人逼上梁山的。比如宋江和阎婆惜,武松和嫂子潘金莲,杨雄和潘巧云,朱仝和白秀英等,这些人被逼上梁山,或直接或间接都和后面的女人有些关系。而这些女人,都不是作者所正面描写的对象,都和情色生活有关系。作者也用了大量的笔墨来写相应的场面,比如:潘金莲勾引武松不成,又被王婆撺掇,和西门庆勾搭的过程作者写得极其细腻;潘巧云和裴如海偷情的整个过程也刻画得淋漓尽致,根本就不是适合青少年阅读的的场面描写。可以说,整本《水浒传》对于女性的描写,除了扈三娘,孙二娘和顾大嫂三个混在男人堆里的男人似的女人外,其他出现的女性形象,大多和情色有关。这里暂且不谈作者的创作目的,只说一说,相关内容的大段描写,都只是给成年人看的,这和该书成于话本的基础上有关,所以针对的对象都是成年人,但对青少年读者来说实在是“不能承受之重”。对于青春期生理和心理开始萌动的初中生来说,这样的场面无疑是充满诱惑和暗示性的,是很容易诱使一些学生对两性产生强烈的好奇心,和冲动的欲望,开始走火入魔,误入歧途,从而进行其它色情小说的阅读。显然,这些文字对青少年的成长极为不利,而教师又没有什么相应的办法避免学生阅读和想象。

三、《水浒传》中充斥的“义”,很容易使学生误解为狭义的“哥们义气”

该小说中宣扬的“义”,有很多种理解,比如:宋江等水泊梁山的英雄打出“替天行道”的大义,“除暴安良”的道义,水浒英雄们之间“生死与共”情义,“济危扶困“的侠义等等,但是这其中也有很多“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个人英雄主义”色彩,比如,水浒英雄对祝家庄、曾头市的洗劫就是因为一只公鸡和一匹名贵的照夜玉狮子马,以及对方对梁山的不屑而引发的一场血案。为了体现梁山好汉的英雄形象,作者刻画了很多杀人不眨眼的英雄,可以说,真正是被逼上梁山的只有逆来顺受的林冲而已。这些英雄人物肆意而为,行为极为洒脱,甘为兄弟两肋插刀,甚至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比如,宋江和花荣为了赚霹雳火秦明归顺,就派人把秦明一家老小全杀了,老婆的头还挂在城门上,按照道理秦明应该很生气,应该报仇,可是秦明居然乖乖地和花荣的妹妹结婚了,把家人被杀的事全忘在脑后了;同样的,一丈青扈三娘也是如此,家里只有扈成逃走,一家老小也被满门杀尽,但一丈青居然全心全意跟着“家族仇人”宋江等打拼,小说中这样的解释是“也合该天罡地煞星一气”,就是说英雄义气重于一切。那么这些疑团,对于青少年来说,都无法甄别对错,没有了衡量是非的标准,也会形成以“兄弟义气”为重的观念,再次形成小帮派团伙的哥们义气,缺乏是非观和理智,做出不合常理的冲动的事情来。而初中生还处于“品德发展的矛盾冲突期”“初中阶段道德理想、道德信念开始形成,并且开始用道德目标、理想、信念来调节品德,但由于道德理想、信念未定型,容易变化,这也导致道德动机具有易变性,很容易被情景诱因直接诱发的欲望所驱使,带有一定程度的偶然性。”而《水浒》原著中“少儿不宜”部分内容的产生的阅读导向,很容易把初中生带入这样的情景难以自拔,青少年读者读出的就不仅仅是作者要表达的东西,而是快意人生的冲动,“古惑仔”形象的死灰复燃。

2011年6月12日,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古代文学研究室侯会教授在其新浪博客中称,古人云“老不看《三国》,少不看《水浒》”,并非全无道理。仅就后半句而论,少年人血气方刚,易于冲动,思想尚未定型,是非辨别能力稍逊成人;读多了《水浒传》文字,难免要揎拳捋袖、跃跃欲试,其后果不言自明。

侯会表示,现代公民应当有着健全的人格,珍惜乃至敬畏生命、恪守法制,而《鲁提辖》一篇的核心,无非是描写一个杀人场面,尽管血淋淋的内容被生动的比喻、花团锦簇的文字所掩饰,但丝毫不能改变一个生命当场殒灭的残酷现实。人格尚未定型的十几岁的孩子,会由此产生何种联想,这又会如何影响到他们的思维和行为,是很难确知的。

侯会的观点得到不少网友的支持。一名语文老师说,中学生辨别是非能力不强,模仿能力却很强,就怕有些中学生读后模仿他们去打抱不平!还有网友旁征博引说,以犀利闻名的台湾作家龙应台也不得不把《水浒》放到孩子够不到的地方。

综上所述,《水浒传》这部书的思想艺术特色毋庸置疑,但对阅读量不大,鉴赏能力和理解力有限的初中生来说,还不能充分体会到该小说的妙处,而对于不适合阅读的部分,却又无法回避它的不利影响。笔者认为,这样一部写给成年人的小说,不适合推荐给初中生,初中生应该读一些简单纯净的作品,如果要读,青少年版的《水浒》似乎更适合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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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一百二十回梅氏藏本《水浒传》311页

[2]一百二十回梅氏藏本《水浒传》325页

[3]《教育心理学》303页,张大均,人民教育出版社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