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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质量的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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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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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启蒙,好的幼儿教育对孩子有着长远的影响,随着民办幼儿园的增加,以往入学难,家长提前几天排队报名的现象的得到了缓解,如何提升教学质量,成为了当下比较受关注的问题。


  2010年随着《国务院关于发展当前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的出台,很多人都说学前教育的春天来了。这句话意味着学前教育终于在国家层面上得到了重视,另一层含义是学前教育才经历了漫长的寒冬。这个“春天”也让很多投资人看到了希望,大量资本涌入,幼儿园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学前教育学位供不应求的局面得到扭转,取而代之的是各个幼儿园为了抢占市场,纷纷拿出“看家本领”,人民群众可选择的幼儿园多了起来,似乎“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缓解。而这样的繁荣背后却存在着很多深层次的问题。由于学前教育经历了很漫长的低迷期,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力量严重不足,对学前教育的监管一直处于松散状态,整个幼教行业更多的是依靠市场调节,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缺位。学前教育的“隐效性”与“专业性”决定了其不易被社会所认识,家长容易偏听偏信,整个行业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幼教人才大量缺乏,幼教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办园全靠园长的“感觉”与个人意志,大多不知章法,保教质量令人担忧。目前能够提供相对优质的保教质量的园所大量缺乏。为了改变现状,我局开展了大量探索与实践。


  作者:韩玉芬张馨尹(定安县教育局)


  一、提升民办学前教育质量的管理思路


  截至2018年春季我县经审批民办幼儿园共70所,在园幼儿园数占全县在园幼儿数的70%,园所数仍在不断增加。在近几年公办幼儿园学位数总量供给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民办幼儿园仍是我县学前教育的主力军。想要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就应着眼于提升民办学前教育的质量。我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一直在探索新形势下如何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一是完善管理体制,明确政府角色,转变政府职能。管理体制完善的前提是组织机构的健全,我县于2016年开始设立学前教育办公室,委派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教育背景的行政干部负责学前教育管理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各部门能够形成合力共同监管。在很多行政管理人员的思维里,民办学前教育属于市场,公办学前教育是政府的责任,因此在管理过程中难以做到一视同仁,民办学前教育或多或少受到忽视。这是政府角色定位不清的表现。民办学前教育是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幼儿园都可能兼具公益性与普惠性。公立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的重要差别在于办园资金来源不同,除此之外,应无本质差别。政府应承担起实现公平的社会责任。一方面是确保弱势儿童能够接受有质量学前教育的权利,另一个方面是使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处于公平竞争环境之下。我局在长期实践过程中,转变了原有思维方式,逐渐改变了区别对待公办和民办幼儿园的现状。


  二是制定符合本县的民办幼儿园准入标准。具备良好的硬件条件是提升民办园办园水平的第一步。没有达标的园舍场地,提升保教质量无从谈起。幼儿园有其特殊之处,“环境育人”“一日生活皆教育”。在管理过程中发现,很多投资者不具备专业知识,随意租用未经改造且空间狭小的民房办园,没有足够宽大的户外活动场地,无法满足幼儿每日的运动及日晒需要,不利于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省教育厅发布的《海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琼基教〔2014〕25号)(以下简称标准)及《海南省幼儿园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琼基教〔2016〕4号)(以下简称审批办法)等文件,让审批工作有了抓手也“有法可依”,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遇到不少难题。我县的经济发展水平欠发达,在没有足够的政府补贴前提下,绝大多数园所无法达到《标准》所规定的要求,达标的民办幼儿园办园成本过高,保教费用也是人民群众无法承受的。


  三是出台具体办法和细则。针对我县未对学前教育用地做明确的规划,也未出台相关学前教育用地的优惠政策,在全县范围内难以找到能够符合《标准》要求的园舍场地,“达标”的民办园难以寻觅,这样的局面所带来的后果是有“标准”,但“标准”无法实现便形同虚设,也容易在审批过程中出现“人治”倾向。如何让《标准》立足于实际情况,具有直接的可测性,便于操作,既能够基本满足幼儿身心发展需要又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起到引导举办者科学选址、约束行政管理者行为的作用成为当务之急。基于此背景,根据省级幼儿园审批工作和办园标准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对《审批办法》做了进一步对细化、补充,出台了《定安县幼儿园审批管理办法补充细则》(定教〔2017〕61号)和《关于印发<定安县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的通知》(定教〔2017〕62号),科学制定了《定安县幼儿园园舍场地评分表》和《定安县幼儿园验收评分表》,评分表对每一所新办园的硬件及软件水平进行量化评分。通过对全县幼儿园进行摸底调研,合理设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分数线,有效避免了行政执法人员在审批过程中的主观判断,确保审查和审批结果更加客观公正、真实可信,从源头上淘汰了不具备办园条件的幼儿园。


  二、汇编《定安县幼儿园办园指南》,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为了使群众全面了解如何申办幼儿园、如何科学选址,避免因盲目投入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我局将办园相关的省、县文件汇编成《定安县幼儿园办园指南》,并专门召开全县幼儿园会议对《指南》进行解读和大力推广,在为举办者解读指引方向的同时,极大便利了我局的幼儿园审批管理工作。经过将近两年时间,《定安县幼儿园办园指南》成为举办者手里不可或缺的“红宝书”,许多办园者能够熟练地运用《指南》判断选址是否合适,办园条件是否成熟,不仅有效提高了我县新办园的硬件条件水平,对已审批的幼儿园也起到了很大促进作用,为我局下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师资队伍建设与幼儿园硬件提升齐头并进。教师是幼儿园里的关键人物,师资队伍是影响幼儿园办学质量的关键因素。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力度,既带教师走出去,又将专家引进来,方便幼师就近接受培训。同时注重培训等的系统性与连贯性,摒弃了以往零散不成体系等培训方式,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实际情况,系统地为幼儿教师提供促进专业化发展等培训,开阔了眼界改变了教育理念。与此同时,不断鼓励全县幼师努力提高学历水平,持续开展公益免费的针对报考幼师资格证幼师的培训活动,提高了我县幼儿园教师的持证上岗率。


  二是为每个幼儿园建档立册,实行动态监管。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常态检查督促必不可少,如检查工作完成后,没有后续措施就不能有效约束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我局通过为每个幼儿园建档立册,将每次教育主管部门入园检查情况、幼儿园在参加各种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办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等内容登记归档,为续证、年检、幼儿园等级评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省级县级组织的培训活动名额分配等提供参考的依据。该举措使我局能够清晰地掌握管辖范围内的每所幼儿园的办园情况,为幼儿园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指导,同时也促使幼儿园更加注重规范自身办园行为。


  三是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大众传媒手段,有效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力量。我局已注册了“定安县学前教育微信公众号”作为学前教育信息公开的平台。由于人手限制,开展一次全县幼儿园检查耗时颇多,我局采取定期对幼儿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等情况进行抽检的方式以应对人手不足的现状,并及时将结果公布在微信公众号上,通过发挥公众号的影响力,让家长和社会成为监督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的重要力量。该举措一方面有利于幼儿园努力规范办园行为从而维护本园形象,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引导家长为孩子选择规范的幼儿园入读。公众号还是我局面向社会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与家长沟通互动的平台。通过运营微信公众号平台,逐渐扭转了群众对学前教育的认知偏差,使行政管理工作更加的高效,同时也增进了群众对学前教育了解与重视。